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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Apr 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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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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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S*ST 新太 编号:临 2010-018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董事黄刚、郑尔城、郭文建、张 凌、梁平、独立董事李定安、谢康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郑永和因工作原因无法出 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定安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经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0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7,262,662.6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21,266,838.66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914,004,176.03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方可生效。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关于调整 2010 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情况,自 2010 年起,将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 款坏账计提比例由 5%变更为“账龄 6 个月内不计提,账龄 7 个月~1 年的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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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关于对公司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因 IT 设备升级换代,公司一批旧 IT 设备闲置淘汰,不再具有使用或转让 价值,同意进行处理报废,该批固定资产原值49,196,527.64 元,账面净值 19,261,560.93 元,已计提相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993,878.01 元。清理报废 损失267,682.92 元,减少2009 年度当期损益。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

详细内容见临 2010 023 号公告。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关于补充审议 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二号日常关 联交易的梳理和审议》要求,公司梳理了 2009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实 际发生金额后,发现有实际发生金额超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没有预计的情 况,特做如下补充审议:

一、 公司 2009 年预计与广州星海传媒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合计696 万元,超出296 万元,原因是实际项目招标过程中 招标金额较之前预计有所增加所致。具体为:向星海传媒提供数字家庭BOSS 系 统及支付系统技术开发,合同金额100 万元,向星海传媒销售数字家庭试点互动 增值业务平台,合同金额596 万元。

二、 公司2009 年预计与广州市佳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6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合计1490 万元,超出890 万元,原因是实际项目 招标过程中招标金额较之前预计大幅增加所致。具体为向佳都电子销售广州市轨 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公园前区域控制中心大屏幕系统,合同金额1490 万元;

三、 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技术有限公司2009 年委托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进出口公司进行出口代理业务,发生合计13620.38 元金额的代理服务 费。该项关联交易未做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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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其中:

第一项黄刚董事回避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三项刘伟董事长回避表决,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关于预计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 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关于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对外投资公告。

  • 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制定《公司子公司内控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中公司监事会人数,公司监事会人数由3 人增加为5 人,其中2 人为职工监事。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关于董事郭文建、郑永和辞职的议案

董事郭文建先生因准备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郑永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刘伟、梁平、张凌、黄刚、郑尔城、许杰、 李定安、谢康、冯润江(后三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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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及建议 其报酬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09 年度审计工 作,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 2010 年度审 计机构,同时拟支付 2009 年度审计工作的酬金共 40 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 关于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 2010 年一季度报告;

  •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 关于开展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自我评估报告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04-28

附:候选人简历

刘伟先生 ,1965 年 5 月生,高级工程师。1987 年 7 月毕业于中山大学数学 力学系,学士学位。1987 年 8 月至 1989 年任广东轻工设计院工程师,1989 年至 1992 年任中科院广州希望电脑技术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 2007 年,兼任佳杰科 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ECSH)董事局副主席、 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 委、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政协常委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现代信息服 务行业协会会长。1992 年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2 月 1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梁平先生 ,生于 1963 年 5 月 9 日,高级工程师。 1984 年中山大学物理系 本科毕业, 1984 年 -1990 年在中山大学微电子研究所工作, 1991 年 -1994 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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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5 年 -1999 年任新太集团市场副总裁, 1999 年 -2001 年任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主管市场、开发工作; 2001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5 年 2 月至今任新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 200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00 年起至今历任公司副总裁、执 行总裁、总裁。

张凌女士 ,1962 年 7 月生,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会计师职称,1986 年-1989 年任职于广州白天鹅宾馆,1989 年-1993 年任职于广州畜产进出口公司, 1996 年-1998 年任职于 SANDA 德国鞋业有限公司财务科。1998 年至 2008 年 1 月历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2008 年 2 月 1 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 年 4 月起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黄刚先生 ,1965 年生,高级工程师,1985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现任广 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2 月1 日起任公司董事。

郑尔城先生 , 1957 年7 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77 年至1980 年,部 队服役;1980 年至1999 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1999 年9 月至 2000 年4 月,任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分公司;2000 年5 月至2004 年, 任职于广州富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 年至今任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777)监事。2005 年至今,任职于广州创智经 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任广州市美好境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08 年2 月1 日起任公司董事。

许杰先生 , 1963 年 5 月生,安徽庐江人,汉族, 1982 年 8 月参加工作,无 党派, 1988 年取得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 2004 年取得澳洲西悉尼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1982 年 8 月后,任 广州铁路局电子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长; 1993 年 3 月后,任深 圳威斯必得电子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1994 年 2 月后,任广州市易宝电脑系 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 年 8 月后,任香港上市公司易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 副总裁,兼任易宝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 年 8 月后,任易宝电脑 系统(广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4 月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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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裁;现任广东省软件协会理事和广州市软件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政协第六 届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委员。

以下为独立董事

李定安先生 ,1945 年12 月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首批中国注册会 计师。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原常务副院长,政协广东省第八届、第九届、 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65 年毕业于武汉市财贸干部 学院(现江汉大学)工业会计专业,1965 年~1979 年在武汉市建材局所属企业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4 年,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管理实践经验。1982 年获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1989 年起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6 年 6 月调入华南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曾任会计及其应用软件教研室主任、应用数 学系副主任,评聘为教授。2001 年5 月起任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2005 年7 月调入经济与贸易学院任常务副院长。

李定安教授现任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国际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亚太华夏财务会计 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广州港 集团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亚新传动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谢康先生 ,1963 年10 月出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99 年10 月获中国人民大 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信息系统方向管理学博士学位。1986 至今,先后任 教于中山大学历史系、信息管理系、国际商务系和工商管理系。1996 年6 月破 格晋升副教授,2000 年6 月特批晋升教授,现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教授,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与管理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被聘为广东省电子商务立法起草小 组组长、广东省政务信息化专家组成员、广东省WTO 事务咨询理事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等。2002 年,受聘为华侨大学客座教授, 华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兼职博士生导师。

冯润江先生 , 1962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1987年毕业于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1 电子工程专业。1999 年毕业于The Universit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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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ville,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职业经历主要为:

工作期间 工作单位 职位 工作内容
1993
to
2001
Datacraft Asia Ltd Business
Manager
Telecommunications
Vice President e-Business Group
Chief
Technologist
Datacraft Group
2001 to
2006
DMX Technologies
Group
CEO Managing DMX Group
2006
to-date
Asia Media Systems Chairman & CEO Managing AMS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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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谢康,作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 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8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 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五家,本人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谢康

2010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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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定安,作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 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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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 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五家,本人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定安

2010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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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冯润江,作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 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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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 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五家,本人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冯润江

2010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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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08 年修订)

提名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定安、谢康、冯润江为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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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 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 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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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有关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作出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对于因法院确认的债权金额与公司账面相关债务金额的差异等导 致公司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并涉及以往年度会计差错调整问题,相关会计差错出现具有 一定的客观原因,公司往年会计处理按借款合同利率计息,而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 因全部债权所涉及诉讼均有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因此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均按判决书 中判定的计息方式申报,导致与公司以往年度计息产生差异,基于司法效力高于其他 的原因,公司对以往年度的债权金额按法院最终确认的结果调整,由此造成的会计差 错应予调整。

独立董事签名:

2010 年 4 月 28 日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定安、谢康、郑永和发表关于公司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对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可 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同意公司 2010 年度在关联交易框架内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可能在 2010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定 价方式客观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

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未发现已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有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同意董事 会的董事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签名:

2010 年 4 月 28 日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721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92,126 万元,2009 年度实现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后,公 司累计亏损仍有-91,400 万元。因此虽然 2009 年度公司实现预期的盈利, 但不分配利润属合理现象。

独立董事签名:

201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