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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Aug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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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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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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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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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欧普照明 603515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办公地址
电子信箱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韩宜权 刘斯
021-38550000(转6720) 021-38550000(转6720)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
象城V3栋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
象城V3栋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593,570,658.56 6,306,159,478.53 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3,773,730,628.89 3,634,387,746.28 3.83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7,672,330.07 257,256,676.41 -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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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3,527,663,830.91 3,009,760,325.60 1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357,928,865.23 258,677,852.59 3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52,704,987.73 216,966,051.14 16.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9.36 8.00 增加1.3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62 0.45 3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62 0.45 37.7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单位: 股 单位: 股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45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6.05 267,857,143 267,857,143 0
马秀慧 境内自然人 18.67 108,571,428 108,571,428 0
王耀海 境内自然人 18.07 105,088,457 105,088,457 0
南通恺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64 9,550,299 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15 6,714,198 0 0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68 3,950,599 0 质押 3,950,59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
其他 0.52 3,000,578 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汇添富价值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0 2,900,016 0 0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
其他 0.43 2,481,558 0 0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
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0 2,334,339 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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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秉持“用光创造价值”的使命,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持续优化产品 结构、拓展业务渠道、积极布局物联网及智慧照明、推进智能制造,实现各项业务稳健增长。报 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28 亿元,同比增长 17.21%;实现利润总额 4.35 亿元,同比增长 38.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 亿元,同比增长 38.37%。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及 经营亮点回顾如下:

3.1.1 照明市场拓展

(1)家居照明板块

在线下渠道,公司凭借多元化的产品组合、精细化的渠道管理,持续提升渠道竞争力。 ① 积极开拓销售网络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拓展空白市场,新增一批专卖店及流通网点,持续提升渠道覆盖率。 另外,在既有渠道的基础上,公司与多家全国连锁家居建材市场形成战略合作,专卖店相继进驻 红星美凯龙和居然之家;同时,公司将智能化产品融入华为官方线上、线下商城渠道,进一步挖 掘零售业态的市场空间。

② 提升门店运营效率

在终端运营方面,公司围绕门店运营效率的提升,一方面通过楼长计划、品牌联盟等活动, 培育经销商从“坐商”向“行商”的能力转型,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加深对消费者需求的洞察, 进而实现精准营销;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完善门店运营的标准化,在店铺事务、服务标准、产品 助销、陈列标准四大板块打造了专业化的管理及操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质的购物体验。

在线上渠道,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中高端产品比重,坚持以价值服务为导向。同时, 公司持续布局泛家居建材品类,产品由灯具逐步拓展至浴霸电器、智能单品、集吊、卫浴等,为 消费者提供线上一站式购物的体验。另外,公司利用供应链、配送能力的协同,进一步构建服务 能力。2018 年上半年,公司在广东新建的电商仓库顺利投入使用,并引入多方快递及物流公司, 如京东快递,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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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用照明板块

公司商用照明业务专注于打造细分市场的综合服务能力,多年来凭借丰富的产品线、快速 ETO 定制能力、专业照明设计能力、领先研发制造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在商用照明领域保 持了行业领先地位。

① 在商用照明分销渠道,公司聚焦专业灯具市场,升级项目配型设计和配送服务,重点培育 经销商全价值链项目服务能力(如:从产品选型、照明方案设计、投标能力、安装指导到售后服 务等环节)。

② 在商用照明项目渠道,公司重点聚焦工业、地产、零售、市政、办公等领域,以行业为细 分,建立项目团队,深度研究行业应用场景,打造差异化产品组合,为用户提供高效、专业的照 明产品解决方案。2018 年上半年,公司在地产、零售领域持续扩张,并在工业专业照明产品方面 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多家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年来公司在各细分行业的项目积累及口 碑沉淀,为其在商用照明领域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公司商用照明已连续六年携手“祝融奖”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通过“欧普与大师 有约”等系列专题活动与近百位行业专家同台对话,并与全国近万人次的设计师分享欧普照明对 于光的认知与研究,以此树立欧普商用照明在行业内的专业性及影响力。

(3)海外板块

作为中国照明领军企业,公司在不断夯实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坚定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① 有序拓展重点市场,持续提高全球网络覆盖。公司目前已在欧洲、南非、泰国、印度、印 尼、迪拜等地建立全资子公司,深化本地化运营。

② 凭借专业化的产品及服务能力,深入开发重点商用客户。公司期内成功中标一系列商照工 程项目,例如:科威特会展中心项目、阿联酋阿布扎比办公楼项目、卡塔尔货币兑换中心项目、 南非路灯项目等,逐步建立公司在海外商用照明领域的专业化优势。

③ 坚持自主品牌战略,持续加强海外品牌建设。2018 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在沙特、菲律宾 等地进行线上线下联动的广告投入及品牌活动,并以“CONNECT@OPPLE”为主题再次亮相于 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照明建筑展国际馆,进一步增强公司自有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3.1.2 新业务开发

(1)集成整装

在集成家居领域,公司聚焦于集成整装业务,立足于集成墙面与吊顶产品的研发生产,结合 照明产品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基于整体空间解决方案的全屋顶墙定制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照明 系统以及软装设计的搭配,实现从设计、产品到施工的整体空间解决服务方案,以此满足符合消 费者生活状态的个性化装修需求。

(2)到家服务平台

2018 年上半年,到家服务平台聚焦提高在重点城市的运营质量,从筛选核心师傅、提升服务 标准、建立系统管控、到追踪服务评价等方面持续优化到家服务平台,平台使用覆盖率在重点城 市(如:上海、长沙、武汉、成都等地)均超过 90%。同时,在立足欧普产品业务的基础上,该 服务平台将逐步尝试拓展非欧普门店业务。

3.1.3 产品技术提升

(1)持续提升产品性能,打造优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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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发方面,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照明应用理念,立足于光的本质,引领照明产品从“LED 节能照明时代”进入“LED 优质照明时代”。公司于 2018 年上半年正式推出舒适光,并应用于新 品装饰灯及吸顶灯等家居灯具产品,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光谱构成及视觉感知。同时,公 司全面升级吸顶灯品类,嵌入跨界多功能模组,如:具有净化、香薰、安防、助眠、酷玩等功能 性和智能化吸顶灯,从外观、功能、品质到光效等方面全面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用灯需求。

(2)融入智能元素,创立智能生态,构建跨界融合

公司致力于打造以智能照明为核心的智能家居生态系统,实现基于不同需求的多入口(如: 遥控器、面板、手机、语音控制等)、多场景(如:生活、工作等)的照明控制体系。同时,针对 不同商业环境的照明需求,推出定制化智能照明解决方案,通过多样化的操控方式、开放兼容的 系统接口,为用户提供便捷的照明环境控制体验,并同时提升应用环境的节能环保性。

另外,公司已携手多家厂商在智能领域跨界合作,如:从产品层面,与海康威视合作开发智 能安防灯产品;从技术平台层面,公司搭建了对现有主流协议的兼容通用平台,可使灯具产品灵 活对接并应用于第三方平台(如:华为、腾讯、阿里等);同时,公司开发了新一代有线、无线的 组合系统,以此实现不同需求的专业应用。

基于 NB-IOT 窄带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联合华为、海康威视、中国电信等多家知名 企业,在户外智能物联网技术方案方面达成合作。公司打造了应用于小区域情景(学校、厂区、 社区)的智能照明、监控、播放系统一体化的解决服务方案,可应用于智慧社区、智慧校园、智 慧厂区建设等领域。 公司在苏州实施的 NB-IOT 路灯控制系统项目,在系统专业性、可靠性等方 面得到业主高度认可,是国内首个控制点位超过两万个的 NB-IOT 路灯控制项目,为中国特色智 慧城市建设的探索提供了重要的实践价值。

3.1.4 品牌建设深入

2018 年上半年,基于企业战略的有序推进,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全球品牌战略规划。为保证健 康、稳定、可持续的实施这一战略规划,公司设立了以塑造全球品牌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并于 2018 年进行系统化职能搭建。同时,公司整合现有业务体系,逐步优化与品牌建设相关的公司流程和 系统,有效保证了品牌规划的深入推进。并且,公司通过加深对国内外消费者需求的洞察,有效 提升欧普照明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进一步树立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3.1.5 供应链系统提升

公司持续打造世界领先的智能制造体系,推进在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智能物流以及智能服 务等领域的能力建设,于 2018 年上半年在吴江工业园新建智能化立体物流仓库,可实现货品的自 动入库、出库、盘点等功能,有效降低了人力及仓储成本,进一步提升空间利用率。并且,在以 业务需求为核心的基础上,构建了层次化、柔性化、系统化的物流仓配管理体系,为未来智能物 流平台的搭建奠定了基础。

随着国家政策对于环保制造业要求的不断提升,公司深入优化供应链的结构布局,逐步实现 垂直供应链的整合,期内正式投产自动喷涂产线,同时,在国家级特种产业园区开工建造广东崖 门电镀工厂,全面提升制造工艺的表面处理能力,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装饰性照明产品。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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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会议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上年同期金额
257,395,215.80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
利润上年同期金额1,396,939.75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相
应调整。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会议
上年同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4,824,636.72元,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
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会议
上年同期营业外收入减少93,448.73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739,756.77元,
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646,308.04
元。

本报告期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以上变更均对所有者权 益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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