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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H SCIENCE Group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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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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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 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4 月20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 人,实到4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确认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 年4 月23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 人,实到4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 事项的议案》、《<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0 年5 月7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 人,实到4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
4、2020 年7 月2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 人,实到4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修订<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2020 年8 月25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 人,实到4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暨对外 投资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 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2020 年9 月28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5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 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重新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东
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拟申 请备案的议案》、《<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拟申请备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案的议案》、《<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预案>的议案》、《<东杰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东 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A 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供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0 年10 月29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5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0 年12 月7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5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 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 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 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2020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投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内幕交易, 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发生担保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 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
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公司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