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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H SCIENCE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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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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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0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太原东 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装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1,000 万元,用于续做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 根据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具 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 年5 月17 日召开了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可共同滚动 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装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授 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1,000 万元,用于续做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 额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40100783278753X

住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槐路84 号

法定代表人:王永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01 月16 日

营业期限: 自2006 年01 月16 日至2026 年01 月15 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停车设备、物流 设备、仓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51.41 15,271.76
负债总额 12,488.32 11,594.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3.09 3,677.71
资产负债率 77.32% 75.92%
项目 2021 年前二季度(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494.80 30,516.99
营业成本 1,1087.38 29,287.33
营业利润 -17.88 311.71
净利润 -14.61 318.16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杰装备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一)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 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 被清偿时确定。

(四)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 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266.58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0%。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