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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an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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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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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0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菲光”)、控股子公司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控股子公司江西欧迈斯 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欧迈斯”)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菲光”)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香港欧菲光、 南昌光电、江西欧迈斯和苏州欧菲光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 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

1、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情况概述:

本次子公司拟对经法院裁定无偿还能力、无法收回、经管理人确定无可分配 财产的应收账款共计35,020.32万元进行核销处理,其中17,231.45万元为应收乐视 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智能”)的款项、720.27 万元为应收乐赛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赛移动”)的款项、17,068.60 万元为应收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卓”)的款项。截至 2020年12月31日,上述各项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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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应收账款余额 已提坏账准备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香港欧菲光 乐视智能 货款 14,901.00 14,901.00 14,901.00 经法院裁定无偿还能力
香港欧菲光 乐赛移动 货款 720.27 720.27 720.27 无力偿还
南昌光电 乐视智能 货款 2,330.45 2,330.45 2,330.45 经法院裁定无偿还能力
南昌光电 东莞金卓 货款 1,795.01 1,795.01 1,795.01 经管理人确定无可分配财产
江西欧迈斯 东莞金卓 货款 15,263.59 15,263.59 15,263.59 经管理人确定无可分配财产
苏州欧菲光 东莞金卓 货款 10.00 10.00 10.00 经管理人确定无可分配财产
合计 - - 35,020.32 35,020.32 35,020.32 - -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香港欧菲光数据为经美元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审批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应收账款合计35,020.32万元,其中202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4,264.65万元,预计将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3,624.95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本次香港欧菲光、南昌光电、江西欧迈斯和苏州欧菲光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香港欧菲光、南昌光电、江西欧迈斯和苏州欧菲光对其部分应收账款进 行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充分,相关 应收账款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有关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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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香港欧菲光、南昌光电、江西欧迈斯和苏州欧菲光对其部分应收账款进 行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 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香港欧菲光、南昌光电、江西欧迈斯和苏州欧菲光对其部 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事项,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 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4、董事会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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