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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Mar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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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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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诺德股份
股票代码: 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201C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201C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一致行动人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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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 16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及《信息披露准 则第 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诺德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义务的 能力;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冲突;
-
五、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符合《收购办法》第 五十条的规定;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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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1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3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第十节 信息义务披露人财务资料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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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邦民创投、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华宝信托、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 |
指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 诺德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买卖帐户 | 指 | “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邦民创投之股票买卖帐户 |
| 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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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 、名称: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201C
-
3 、法定代表人:许松青
-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2518512K 注册号: 440301104212741 组织机构代码: 69251851 - 2
-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7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 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 管理顾问机构。
-
8 、经营期限: 2009 年 8 月 13 日至永续经营
-
9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 440300692518512
-
10 、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诺德天下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
11 、通讯方式: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201C 电话 :0755-2382 2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 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
| 许松青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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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玲 女 中国 中国 否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邦民创投 2013 2015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 项目 |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 |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 |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未经审计) |
|
|---|---|---|---|---|
| 资产总额 | 85752210.44 | 79003287.88 |
346,879,371.45 |
|
| 所有者权益 | 53538970.55 | 54221207.58 |
51,706,084.55 |
|
| 资产负债率 | 37.57% | 31.37% |
85.09% |
|
| 主营业务收入 | 1209589.27 | 2485291.21 |
3,173,032.97 |
|
| 利润总额 | 295429.06 | 687534.03 |
-2,142,551.75 |
|
| 净资产收益率 | 0.41% | 1.27% |
-4.05%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的情况
邦民创投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有涉及 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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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picture [285 x 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陈立志 黄容丽
51% 49%
----- End of picture text -----
深圳市诺德天下实业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1 、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9 楼
-
3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4400 万元
-
5 、注册号: 310115000480736 机构代码: 63124192-7
-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
7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 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 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 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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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经营期限: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至不约定期限。
-
9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 310115631241927 号
-
10 、股东及持股比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98% ,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 2%
-
11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楼;电话 :021-38506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一致行动人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 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
| 王成然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贾璐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孔祥清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王波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俞志龙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赵欣舸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独立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一致行动人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 份的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一致行动人 ) 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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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
98% 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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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 向的时间、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
2015 年 6 月 25 日,邦民创业与华宝信托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邦民 创业与华宝信托成为一致行动人,即在处理有关诺德股份经营发展且需要经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上、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等行使表决 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信托计划与林惠玲女士签署了《特定分组账户 B 类权益转 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3 》并约定将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将其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 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给邦民创投后终止合作关系。此前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在合作关系终止后亦将相应终止。
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拟对特定分组账户提前终 止并清算,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一、提前终止
双方同意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前提前终止。
-
二、其他
-
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2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其它定义应适用《转让合同》所作的定义及解释为 准。
-
3 、本补充合同为《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转让合同》的约定与本补充协议不 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
4 、双方确认,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外,双方签署的《转让合同》约定不变且 双方仍须按《转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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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且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若合同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时,本合同自 最后一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邦民创投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另因邦民创投与华宝信托所签订的一致 行动协议已经终止,本次权益变动是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发生的变化,也是符合监管部门规定进行的相互转让。
二、邦民创投将根据前期增持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1 、华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向邦民创投卖出诺德股份 3398 万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 2.95% 。
2 、邦民创投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向华 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买入诺德股份 3398 万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5%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与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前,邦民创投与华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共持有诺德股份 5800 万股股份,占诺德股份总股本的 5.04% ,为第 一大股东。其中邦民创投共持有诺德股份 2402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9% ;华宝 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持有诺德股份 3398 万股 股份,占总股本的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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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后,邦民创投共持有诺德股份 5800.02 万股股份,占诺德股 份总股本的 5.04% ,仍为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华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 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再持有诺德股份之股份。
(三二)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其持有的 2402 万股诺德股份之股份于 2015 年 8 月 5 日 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 2.09% 。
第五节 资金来源
邦民创投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为合法来源之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诺德股份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组织结构的调整、《公司章程》的修改 、 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 、分红政策调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邦民创投已针对诺德股份当前的主营业务,确立了以“产 业 + 金融”的战略为公司发展方向,逐步剥离与主业不相关的、亏损的经营业务, 已计划对诺德股份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已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部进行了修改, 计划制定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员工聘用计划,暂未有对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
未来如有相关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诺德股份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 行梳理,计划处置或剥离的事项有:
1 、通过出让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股权,间接出售了持有的中 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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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海外收购资产的尽调周期较长,结合公司当时的实际运营状况等因素,已
-
终止了收购韩国铜箔项目。
-
3 、已终止继续收购厚地稀土项目,郑州电缆、上海中科的股权出让已签订转让
-
协议,已安排将部分与主营业务不相关或亏损的子公司进行注销、出让、拍卖。 以上事项或未尽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上市公司公告并以公告为准。
三、对诺德股份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诺德股份因第七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届满,邦民创投为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提 名了 4 名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和 2 名监事,并已与 2015 年 7 月 23 日通过 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出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为控股股东。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邦民创投没有向诺德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进 一步更换董事或监事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诺德股份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邦民创投与诺德股份将依然保持各自独立的企业运营体 系,邦民创投将充分保证与诺德股份各自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和业务独立。
二、关联交易
除已披露的增资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近三年邦民创投及其原一致行 动人与诺德股份之间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邦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与上市公司之间 的管理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按照有关法律、 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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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竞争
目前诺德股份的主要业务为热缩、冷缩材料、合成橡胶等新材料、新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铜箔、履铜板、铜箔工业专业设备、锂离子电池材料 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民创投与诺德股份之间不存在直接同业竞争的情况。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邦民创投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与诺德股份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过重大交易。
第九节 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买卖帐户 | 交易时间 | 买入股票情况 | 买入股票情况 | 卖出股票情况 | 卖出股票情况 |
|---|---|---|---|---|---|
| 成交数量 (万股) |
价格区间(元 /股) |
成交数量 (万股) |
价格区间(元 /股) |
||
| 邦民创投 | 2015 年12 月 | 0.02 | 9.685 | - | - |
| “时节·好雨”资本 市场5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
2016 年3 月 | - | - | 3398 | 5.92 |
| 邦民创投 | 2016 年3 月 | 3398 | 5.92 | - | - |
| 合计 | 3398.02 | 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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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邦民创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前六个月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 个月内,邦民创投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林 惠玲的华宝信托计划除外)。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信息义务披露人财务资料
邦民创投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最近三年简要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表一:资产
| 表一:资产 | ||||
|---|---|---|---|---|
| 资产 | 2013/12/31 | 2014/12/31 | 2015/12/31(未经审计)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02,422.71 | 240,009.60 |
47,133,944.27 |
|
| 应收账款 | 65,280.00 | 2,280.00 |
0.00 |
|
| 减: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净额 | 65,280.00 | 2,280.00 |
0.00 |
|
| 其他应收款 | 85,293,788.81 | 78,621,821.79 |
67,066,683.65 |
|
| 流动资产合计 | 85,561,491.52 | 78,864,111.39 |
114,650,267.92 |
|
| 固定资产: |
14/20
| 固定资产原价 | 287,286.00 | 287,286.00 |
287,286.00 |
|---|---|---|---|
| 减:累计折旧 | 96,567.08 | 152,275.51 |
203,782.47 |
| 固定资产净值 | 190,718.92 | 135,010.49 |
83,503.53 |
| 固定资产合计 | 190,718.92 | 135,010.49 |
83,503.53 |
| 无形资产 | 45,000.00 | 95,000.00 |
95,000.00 |
| 减:累计摊销 | 45,000.00 | 90,834.00 |
95,000.00 |
|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合计 | 4,166.00 | 0.00 |
|
| 资产总计 | 85,752,210.44 | 79,003,287.88 |
346,879,371.45 |
表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2013/12/31 | 2014/12/31 | 2015/12/31(未经审计) |
|---|---|---|---|
| 预收账款 | 1,181,400.00 | 601,800.00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31,026,122.64 | 24,092,861.20 |
148,937,417.62 |
| 未交税金 | 5,717.25 | 87,419.10 |
81,269.28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213,239.89 | 24,782,080.30 |
295,173,286.90 |
| 负债合计 | 32,213,239.89 | 24,782,080.30 |
295,173,286.90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3,538,970.55 | 4,221,207.58 |
1,706,084.5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538,970.55 | 54,221,207.58 |
51,706,084.55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85,752,210.44 | 79,003,287.88 |
346,879,371.45 |
二、最近三年简要利润表(单位:元)
15/20
| 项 目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未经审计) |
|---|---|---|---|
| 一,商品销售收入 | 1,209,589.27 | 2,485,291.21 |
3,173,032.97 |
| 减:销售折扣与折让 | |||
|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 1,209,589.27 | 2,485,291.21 |
3,173,032.97 |
|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 加 |
4,492.31 | 9,023.51 |
11,924.10 |
| 二,商品销售利润 | 1,205,096.96 | 2,476,267.70 |
3,131,108.87 |
| 三, 主营业务利润 | 1,205,096.96 | 2,476,267.70 |
3,131,108.87 |
| 减:管理费用 | 905,273.03 | 1,786,022.81 |
747,765.76 |
| 财务费用 | 13,554.87 | 2,710.86 |
4,512,011.26 |
| 四,营业利润 | 286,269.06 | 687,534.03 |
-2,128,668.15 |
| 营业外收入 | 9,160.00 | ||
| 五,利润总额 | 295,429.06 | 687,534.03 |
-2,142,551.75 |
| 减:所得税 | 73,991.81 | 5,297.00 |
|
| 六,净利润 | 221,437.25 | 682,237.03 |
-2,142,551.75 |
三、最近三年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项 目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年(未经审计)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2,142.45 | 2,043,250.00 | 2,571,232.9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83,217.37 | 73,048,604.06 | 122,273,323.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51,074.92 | 75,091,854.06 | 124,844,556.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2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260,470.42 | 221,437.22 | 173,208.8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7,630.48 | 28,480.53 | 6,149.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99,188.88 | 74,754,349.42 | -154,665,103.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31,087.98 | 75,004,267.17 | -154,485,745.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6.94 | 87,586.89 | 279,330,301.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47,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47,000,0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750.00 | 50,000.00 | 290,767.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47,000,000.00 | 232,145,6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50.00 | 47,050,000.00 | 232,436,367.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50.00 | -50,000.00 | -232,436,367.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61.19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19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9 | -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01.87 | 37,586.89 | 46,893,934.67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720.84 | - | 240,009.60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422.71 | 37,586.89 | 47,133,944.27 |
现金流量表 ( 续 )
| 项 目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年(未经审计) |
|---|---|---|---|
| 17/20 |
| 1. 净利润 | 221,437.25 | 221,437.25 |
-2,142,551.75 |
|---|---|---|---|
|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固定资产折旧 | 58,898.88 | -190,718.92 |
37,446.64 |
| 无形资产摊销 | 33,750.00 | 45,834.00 |
0.00 |
| 财务费用(减:收益) | 61.19 | -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 加) |
8,628,378.89 | -85,359,068.81 | 11,555,138.1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 少) |
-8,928,763.15 | 32,213,239.89 |
36,269,415.30 |
| 其他 | -33,750.00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6.94 | -53,069,276.59 | 45,719,448.3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2,422.71 | 202,422.71 |
47,133,944.2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8,720.84 | - |
240,009.6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01.87 | 202,422.71 |
46,893,934.67 |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
(四)“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定分组账户 B 类权益转让 合同之补充协议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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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与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松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安国
日期: 2016 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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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 开发区北区航空街 1666 号 |
| 股票简称 | 诺德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1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 岗商务中心1号楼 4201C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 名称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 道100 号59 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一至行动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拥有境内、外两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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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1、共持股数量:5800 万股,持股比例:5.04 % 与一致行动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 2 、其中邦民创投共持有诺德股份 2402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9% ; 股份数量及占上 华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持有 市公司已发行股 诺德股份 3398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5% 。 份比例 1、变动数量:3398.02 万股(含2015 年12 月增持的200 股), 变 动比例:2.95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2、变动后数量:5800.02 万股,变动后比例:5.04 %; 务人与一致行动 3、其中邦民创投共持有诺德股份 5800.02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人拥有权益的股 5.04% ;华宝信托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份数量及变动比 不再持有诺德股份之股份。 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易 (注:可能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少量的建材采购业务)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邦民创投将根据前期增持承诺择机增持上市 内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 否 □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注:详见前述披露)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是 □ 否 ☑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是 ☑ 否 □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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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注:不存在需取得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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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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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松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安国
日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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