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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 AGM Information 2020

Aug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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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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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9 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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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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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9 年6 月12 日

目 錄

開會程序 …………………………… 1 議 程 …………………………… 2 報告事項 …………………………… 3 承認事項 …………………………… 12 討論事項 …………………………… 14 附 錄 …………………………… 28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 相關資訊

本次股東常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 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本公司現任董事持股明細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9 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開會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9 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100號王朝大酒店2樓國際大會堂 一、報告事項

  • 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

  • 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本公司分派108年度員工酬勞報告。

  • 本公司發行108年度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報告。

二、承認事項

  • 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8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 請 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 為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 公決案。

2

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108年度營業情形詳如營業報告書(見本手冊 第5頁),謹報請 備查。

  •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8年度決算表冊,依法提出 查核報告書(見本手冊第11頁),謹報請 備查。

  • 三、本公司分派108年度員工酬勞報告。

  • 本公司108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為新台幣 245億8,804萬4,716元,且無累積虧損。經109年3月 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照章程第25條規定提撥 0.1%為員工酬勞,提撥總金額為新台幣2,458萬 8,045元,全數分派現金,謹報請 備查。

  • 四、本公司發行108年度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 114億元報告。

  • 本公司為募集長期資金,用以新建擴建、汰舊換新 廠房設備、償還債務、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國內 或海外事業,經108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 108年度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120億元, 因考量市場利率情況及配合實際資金需求,發行 總額114億元,剩餘未發行額度新台幣6億元並未 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請,並提108年11月 8日董事會報告。

  • 108年度共發行2期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茲分別 說明如下表,謹報請 備查。

3

名稱
項目

108年度第1期
108年度第2期
發行總金額
(新台幣)
甲券17 億元
乙券28 億元
丙券18 億元
甲券19 億元
乙券25 億元
丙券 7 億元
發行日期
(年/月/日)
108/6/17 108/10/15
票面固定年利率 甲券0.74%
乙券0.82%
丙券0.91%
甲券0.71%
乙券0.75%
丙券0.84%
發行期限 甲券 5 年
乙券 7 年
丙券10 年
甲券 5 年
乙券 7 年
丙券10 年
付息方式 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還本方式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
第4、5年分別還本2分
之1;乙券自發行日起
屆滿第6、7年分別還本
2分之1;丙券自發行日
起屆滿第9、10年分別
還本2分之1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
第4、5年分別還本2分
之1;乙券自發行日起
屆滿第6、7年分別還本
2分之1;丙券自發行日
起屆滿第9、10年分別
還本2分之1

4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108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108年度合併營業額為2,863億305萬元,較 107年度3,330億6,156萬元,減少14.0%;合併稅前利益額 266億8,903萬元,較107年度615億2,518萬元,衰退56.6%。 108年度本公司所屬的產業面臨激烈的競爭,同業的 產能與市場供給持續增加,而在此同時,貿易戰也對 全球經濟造成負面影響,市場觀望心態濃厚,整體業績 反應出經營環境艱困的局面。

本公司經營的產業項目,主要有塑膠加工、化工、 聚酯及電子材料等四大類。

在塑膠加工產品方面,本公司加速研發新用途、 新材質、符合環保潮流及特殊規格產品,提高差異化及 高值化產品產銷占比,並持續轉型,導入自動化監控 設備,確保生產過程品質穩定,輔以推動電子商務及 網路行銷,拓展美、日地區等高階市場及具潛力的新興 市場,藉由市場開拓,增加銷售量,提升產能利用率, 降低成本,且發揮台灣、大陸、美國及越南等海內外 分散生產據點的優勢,適時調配各廠產銷作業,以提供 客戶滿意的服務,經由種種努力,塑膠加工產品仍能 維持穩定的獲利。

5

在化工產品方面,配合麥寮六輕石化產業垂直整合 分工,本公司乙二醇( EG )、丙二酚( BPA )、丁二醇 ( 1,4BG )、可塑劑( Plasticizers )、酜酸酐( PA )、異辛醇 (2 EH )及環氧樹脂( EPOXY )等產品,與上下游垂直整合 ,形成完整的供應鏈,分別支援聚酯、電子及塑膠加工 等下游產業發展。

108年受全球景氣成長趨緩及貿易戰負面影響,市場 需求減少,加上大陸地區石化業者新增產能陸續開出, 價格普遍下滑,其中主要產品丙二酚及乙二醇售價較 107年下跌三成,造成獲利大幅衰退。未來將因應原物料 及成品價格的變化,機動調整產銷安排,並持續推動 各項製程優化,且加強拓銷大陸地區以外的銷售區域, 以提升營收及獲利。

聚酯產品方面,108年受中美貿易戰、原油價格 攀升等影響,市場競爭更加激烈,價格持續下滑,同業 削價搶單情況嚴重,銷售不如預期,獲利衰退。

本公司將持續積極研發、控管產品品質穩定,推展 環保、寶特瓶回收、生物可分解、綠能等相關產品,並 開拓產品的新應用領域,以區隔市場及擴大銷售範圍, 強化客戶認同,使銷售持續增加,維持穩定獲利。

在電子材料方面,自105年第4季以來,因各項電子 產品應用裝置持續發展,加上國際間積極推動新能源車 及充電樁等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電子材料需求大幅提升 ,吸引廠商紛紛投資擴建,新產能陸續量產,加上中美

6

兩國互相加徵關稅,家電訂單的需求減少及其他消費性 電子產品因市場的不確定性升高,致使客戶以減少庫存 和急單因應,下單趨向保守,但因受惠於5 G 通訊基礎 建設提前推動,中高階材料需求增加,108年整體營收 僅較107年微幅減少。

未來5 G 基礎建設與互聯網持續發展,配合相關應用 ,將帶動電子材料與上游原料需求,本公司將積極推展 差異化產品,提升高附加價值及高功能的利基產品等 中高階材料銷售比重,以因應市場發展趨勢,同時, 發揮上下游垂直整合完整的優勢,靈活調配台灣、大陸 兩岸產能,帶動營收及獲利增加。

本公司轉投資的南亞電路板公司,長期專注於開發 及生產電路板與 IC 封裝載板等產品,因看好5 G 基礎建設 需求,已提早布局開發相關產品,108年度相關應用之 高層數大尺寸載板銷售強勁;另外,穿戴裝置應用之 系統級封裝載板與高階行動裝置之中介板等高值化產品 於下半年需求轉佳,推動獲利成長,因此成功由虧轉盈 。為因應半導體未來發展趨勢,已積極強化研發能力, 增加招募研發專才,加速新產品開發,並擴建 IC 封裝 載板產能,以因應市場需求。未來該公司將與客戶緊密 合作,爭取更多利基型產品訂單,並持續精進生產技術 、改善良率及降低成本,以提升營運績效。

另一轉投資的南亞科技公司,致力於 DRAM (動態隨機 存取記憶體)之產品開發、製造與銷售。108年 DRAM 產業景氣雖嚴重下滑,該公司仍維持不錯獲利,且完成

7

20奈米4 Gb /8 Gb LPDDR 3、2 Gb /4 Gb /8 Gb LPDDR 4/4 X 等低功率產品開發並開始出貨。同時也成功自行開發出 10奈米級 DRAM 記憶胞設計,使將來的 DRAM 產品可持續 微縮至少3個世代,109年規劃以自主的技術平台開發 第一代的10奈米級前導產品 DDR 4及 DDR 5,預計於 下半年後陸續進入產品試產,並將為110年量產作準備; 109年重點工作仍將持續進行20奈米產品組合優化提升 競爭力,且提升製程技術、產品設計及客戶服務等能力 ,因應市場的需求,為客戶提供最佳記憶體解決方案。

二、108年度營運情形

108年度合併營業收入2,863億305萬元,較107年度 3,330億6,156萬元減少467億5,851萬元,衰退14.0%。 扣除營業成本2,581 億6,583 萬元及銷管費用182 億 5,184萬元後營業利益為98億8,538萬元,營業利益率 3.5%,較107年度294億2,077萬元減少66.4%。再加 營業外淨收入168億365萬元,則108年度稅前淨利為 266 億8,903 萬元,淨利率9.3% ,較107 年度615 億 2,518萬元減少56.6%。

三、109年度經營目標及今後展望

展望109年,大環境依然紛擾,世界經濟受多重因素 影響,長期有貿易戰、科技戰、匯率戰,及地緣政治的 武力衝突威脅,年初又有影響人類健康的疫情擴散等, 加深市場不安的氣氛,短期間抑制了新科技發展及應用 所帶來景氣復甦的契機,未來各項不確定性因素若能

8

持續降低,經濟應能正常發展。

面對複雜的國際情勢,維持穩定的成長與獲利, 仍是最重要的目標,因此,本公司將持續積極推動四個 經營重點:

(一)市場拓展:在實體銷售管道基礎上,輔以網路 廣泛拓銷,積極拓展及分散市場,並且結合海內、外 生產據點的布局,藉由銷售管道、產能配置及市場開拓 的多元化,進行整體產銷配置,增加營收,推升產能 利用率,降低成本。

(二)研究開發:除因應客戶需要或市場趨勢,開發 不同特性之新產品外,亦利用現有產品的特性,開拓 新的用途,拓展新客戶及新市場,並且提高差異化及 高值化產品比重,使獲利持續增加。

(三)循環經濟:執行減量化、再利用及資源化, 從源頭降低原料及能源耗用,並且進行跨廠、跨公司 資源整合,重複回收使用能源,最後將所產生的廢棄物 資源化,達到回收再利用,實現低耗能、低排放,及 高利用之經濟效益。

(四)製程優化:本公司將持續不斷改善及更新設備 ,提升現有設備/產線的效能,以最少的投資費用,創造 最大的效益,並且積極導入 AI 人工智慧,使得生產製程 邁向智慧化。

未來,我們仍將 AI 人工智慧列為首要推動重點, 運用影像辨識技術進行產品品質檢測與管控,且對於

9

龐大的數據進行系統性的收集、處理與應用,使製程 條件的控制更優化,提升品質並降低原料及能源耗用, 也橫向展開推動到海內外各廠,創造更大效益。

此外,目前除了參與美國德州 OL -3及路州之合資 擴建案以外,進行中的投資案,總金額約新台幣680億元 ,其中,國內占14%,主要是高值化銅箔、聚酯膜、高階 珠光紙等;國外占86%,主要是美國即將完工投產的 EG 廠 ,及大陸銅箔基板、玻纖布、印刷電路板、鋁塑膜及 丙二酚等的擴建。完工投產後,預估可創造一年新台幣 524億元的產值,帶動本公司業績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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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0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 報表業經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 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 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 交易法及公司法相關規定繕具報告,敬請 鑒察。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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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3 月 1 8 日

11

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8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108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 業已編製完竣,經109年3月18日審計委員會 查核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由安侯建業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郭欣頤會計師及于紀隆會計師 查核竣事。前述財務報表併同營業報告書送交 審計委員會查核,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在案。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5至10頁, 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7至26頁,敬請 承認。

決議:

12

承認事項 第二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27頁)經109年3月18日審計委員會查核及 董事會決議通過,敬請 承認。 決議:

13

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說明: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月 2 日臺證治理字第1080024221 號函公告參考 範例,擬配合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相關條文,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 敬請 公決。

敬請 公決。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前四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
程、公司解散、合併、分
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
條第一項各款、證券交易
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
(前四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
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
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
參照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2日
臺證治理字
第1080024221
號函公告參
考範例修正。
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
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
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
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
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
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
證券主管機關或本公司指
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
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
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
議提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
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
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
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
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
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
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14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
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
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
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
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
間不得少於十日。
(以下略)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
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
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
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

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
得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
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
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
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
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
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
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
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
間不得少於十日。
(以下略)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
,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
,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
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
變更之。
(第二至三項略)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
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
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
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
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
,提付表決。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
,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
,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
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
參照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2日
臺證治理字
第1080024221
號函公告參
考範例修正。
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
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
議不得變更之。
(第二至三項略)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
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
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
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
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
,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
之投票時間。

15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第一項略)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
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
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
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
,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
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
棄權。
(以下略)
(第一項略)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
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
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
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
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
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
之修正,視為棄權。
(第三至六項略)
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
參照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2日
臺證治理字
第1080024221
號函公告參
考範例,及
配合實務作
業需要明訂
臨時動議提
案權之資格
要件修正。
欲提出臨時動議者,其所
代表之表決權數,應達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
(以下略)



(前二項略)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
、月、日、場所、主席姓
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
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
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
保存。
(前二項略)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
、月、日、場所、主席姓
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
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
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
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

參照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2日
臺證治理字
第1080024221
號函公告參
考範例修正。
選人之得票權數。本公司
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決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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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元 % 4 1 2 1 4 - 1 1 - 14 9 1 3 - 1 4 - - 18 32 14 5 39 8 2 68 100


台 - -
新: 107.12.31 金 額 21,253,381 8,897,747 9,496,716 8,720,846 20,233,152 5,946,931 6,133,333 1,109,441 81,791,547 52,584,524 6,137,472 12,639,024 7,096,550 22,287,385 679,464 128,386 101,552,805 183,344,352 79,308,216 26,672,119 220,788,020 48,903,842 11,232,795 386,904,992 570,249,344

單 % 4 3 2 1 3 - 1 1 - 15 11 3 2 - 1 4 - - 21 36 14 5 37 6 2 64 100
108.12.31 額 9,102,231 6,986,969 197,527 4,647,875 3,333,333 1,303,544 291,222 5,096,417 712,939 103,669
金 24,012,100 15,392,795 18,539,776 83,516,150 59,330,786 14,751,117 13,122,029 22,183,650 115,591,829 199,107,979 79,308,216 26,617,834 204,105,146 34,540,688 10,998,816 355,570,700 554,678,679
$ $

)
)


(



(

計 權
計 合 之
日 合 債 主 計
司 一 益 債 : 負 業 計 總
權 : 負 債 動 司 合 益
公 十 及 債 動 負 流 計 公 益 權
子 三 債 負 動 總 母 及
及 月 負 動 流 債 屬 債
流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廿四)(廿七))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一)(廿四)(廿七))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六(廿四))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六(廿四)及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五)(廿四)(廿七)及七) 一年內到期公司債(附註六(十四)(廿四)(廿七))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廿四)(廿七)) 其他流動負債 流 非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四)(廿四)(廿七))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廿四)(廿七))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七))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廿四)(廿七)及七) 長期應付票據(附註六(十三)(廿四)(廿七))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存入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 負 歸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 負
司 二

公 十

限 負 年 2100 2110 2170 2180 2200 2280 2321 2322 2399 2530 2540 2570 2580 2611 2640 2645 2670 3110 3200 3300 3400 36XX
有 七

份 ○
股 資併 一 % 9 1 8 1 7 - - 1 9 1 37 - 5 30 25 - - - 1 - - - 2 63 100
業 及

膠工 年八 - 37,385 - 1,040
塑 ○ 107.12.31 額 4,017,249 6,524,088 2,484,349 1,869,037 6,117,870 4,088,930 1,047,877 2,486,740 5,519,863 2,710,252 9,381,900
亞 一 金 52,365,882 44,528,667 39,237,627 49,040,842 210,274,541 28,011,349 169,871,136 140,907,261 359,974,803 570,249,344
南 國 % 8 1 8 1 7 - - 1 7 1 34 - 4 30 28 - - - 1 1 - - 2 66 100

1,865
108.12.31 金 額 43,608,119 4,044,356 41,715,821 5,557,174 36,640,358 1,866,001 2,237,168 5,925,227 41,567,752 4,314,370 187,476,346 824,726 22,662,110 165,109,381 156,095,364 1,198,549 2,293,595 30,257 5,439,156 3,468,440 - 10,078,890 367,202,333 554,678,679
$ $

計 合
合 產
產 : 資
: 資 產 動
產 動 資 流 計
產 資 及八) 動 總
動 流 產
資 流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廿四))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廿四))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廿四)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廿四))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廿四))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廿四)及七)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五)(廿四)及七) 存貨(附註六(六)) 其他流動資產 流 非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廿四))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六(三)(廿四))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及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及八)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九)及七)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 技術合作費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七)) 預付設備款 催收款項(附註六(四))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其他資產 非 資
1100 1110 1120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70 1510 1517 1550 1600 1755 1782 1812 1840 1915 1937 1975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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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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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 107 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廿一)及七) $ 286,303,059 100 333,061,56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六)(廿二)、七及十二) 258,172,796 90 284,054,265 85
5910 減:未(已)實現銷貨損益(附註七) (6,964) - (56,290) -
營業毛利 28,137,227 10 49,063,585 15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十六)(廿二)、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9,661,546 3 10,261,727 3
6200 管理費用 8,590,296 3 9,381,085 3
營業費用合計 18,251,842 6 19,642,812 6
營業淨利 9,885,385 4 29,420,773 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七)(十五)(廿三)及七):
7010 其他收入 6,371,567 2 6,635,682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13,753 - 1,012,460 -
7050 財務成本 (1,620,428) (1) (1,723,469)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1,838,753 4 26,179,740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6,803,645 5 32,104,413 10
稅前淨利 26,689,030 9 61,525,186 19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七)) 3,479,507 1 8,866,335 3
本期淨利 23,209,523 8 52,658,851 1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七)(十八)):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2,911) - (768,275)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7,787,479) (3) (3,311,346) (1)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8,135) - (3,383,834) (1)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0,556) - (324,897)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637,969) (3) (7,138,558) (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962,293) (2) 441,013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5,812 - (22,910) -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135,01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5,946,481) (2) 283,087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4,584,450) (5) (6,855,471)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625,073 3 45,803,380 14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23,076,123 8 52,746,021 16
8620 非控制權益 133,400 - (87,170) -
$ 23,209,523 8 52,658,851 1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8,608,080 3 45,930,928 14
8720 非控制權益 16,993 - (127,548) -
$ 8,625,073 3 45,803,380 14
基本每股盈餘 ( 單位:新台幣元 ) (附註六(二十)) 稅前 稅後 稅前 稅後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3.37 2.93 7.76 6.64
非控制權益淨(利)損 (0.27) (0.02) (0.47) 0.01
9750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10 2.91 7.29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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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嘉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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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鄒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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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白立達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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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額 (382)
幣千台 權總益 367,219,759 14,054,162 381,273,921 - - (40,447,190) - 513,647 52,658,851 (6,855,471) 45,803,380 (238,384) 386,904,992 - - (39,654,108) - (54,285) 23,209,523 (14,584,450) 8,625,073 (250,972) 355,570,700


單位 制控 益 (1,172) - - - - - (87,170) (40,378) (127,548) (238,384) - - - - - - 133,400 (116,407) 16,993 (250,972)
非 權 11,599,899 11,598,727 11,232,795 10,998,816
母 主 計 (382)
於 業 總 - - - 513,647 - - - - (54,285) -
屬歸 公司 權益 355,619,860 14,055,334 369,675,194 (40,447,190) 52,746,021 (6,815,093) 45,930,928 375,672,197 (39,654,108) 23,076,123 (14,468,043) 8,608,080 344,571,884
631
具工 益損 - 7,729 7,729 - - - - - - (22,910) (22,910) - - (15,181) - - - - - - 15,812 15,812 -


避 達

險 險 工 ) 白

量流避 有效避 險避之 損益 ( 7,729 (7,729)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管:
金 屬 分 利 主
現 中 部 具 計

項目 售金 實未 益 )
權益 出供 商品 損 ( 47,691,196 (47,691,196)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他 備 融 現
一 其
值 產
司 十三 合綜他 價允 資融 )益損 ( - - - - - - - - - - - - - - - -
公子及 十月二 權益 其透過 益損公按 量金衡之 實未現 61,239,238 61,239,238 (6,614,919) (6,614,919) 54,624,319 (8,512,831) (8,512,831) 46,111,488
至 之
司 表 日 主 機 表 換 額
公限 動 一 業司 營運 報務 兌之 - - - - - - - 320,901 320,901 - - - - - - - - -
有股份 變權益 年月一 母屬公於 外國 構財 算換 差 (6,026,197) (6,026,197) (5,705,296) (5,866,135) (5,866,135) (11,571,431)
業工 合併 ○七一 歸 分配 餘 507,292 15,150 - (498,165) - (382) 1,433 - (104,889) -
膠 及 未 盈 63,674,176 64,181,468 (5,452,101) (6,819,825) (40,447,190) 52,746,021 52,247,856 63,724,976 (5,274,602) (6,106,008) (39,654,108) 23,076,123 22,971,234 35,662,925


亞 八 仁
南 ○一 盈餘 盈別 公積 - - - (15,150) - - - - - - - - (1,433) - - - - - 鄒明
國 留保 特 餘 86,932,416 86,932,416 6,819,825 93,737,091 6,106,008 99,841,666 :
民 人


盈 積
定 公 - - - - - - - - - - - - - - - - - -
5,452,101 5,274,602
法 餘 57,873,852 57,873,852 63,325,953 68,600,555

公 - - - - - 513,647 - - - - - - - - - (54,285) - - - -

26,158,472 26,158,472 26,672,119 26,617,834

股通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普 股 79,308,216 79,308,216 79,308,216 79,308,216
$ $
額 額
餘 餘
日 日
額 一 一
餘 十 十
日 三 三
一 月 月 昭
月 二 二 嘉
年一 年十 年十 吳
七 七 八 :
○ ○ ○ 長
一 一 一 事
國 之權益工具 國 國
民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期初重編後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民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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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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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 107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26,689,030 61,525,186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5,258,463 15,992,569
攤銷費用 1,286,179 1,860,619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 (53,863)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益) 26,211 (198,301)
利息費用 1,620,428 1,723,469
利息收入 (1,090,433) (1,047,522)
股利收入 (3,237,464) (3,613,79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11,838,753) (26,179,74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307,736) 105,81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87,995 116,398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銷貨利益 (6,964) (56,29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287,198 34,600
逾期未領股利及董監酬勞轉列其他收入 3,518 2,90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回升利益 (59) (9,761)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2,034,720 (11,269,03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966,914 (476,425)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減少 3,033,777 2,269,07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405,483) 171,441
存貨減少(增加) 7,166,765 (9,467,658)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252,266) 1,257,58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0,509,707 (6,245,989)
應付票據及帳款減少 (2,113,364) (1,759,085)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46,578) 352,922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94,103 (101,110)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157,473) (267,84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123,312) (1,775,12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8,386,395 (8,021,109)
調整項目合計 10,421,115 (19,290,14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7,110,145 42,235,044
收取之利息 1,127,785 1,176,031
收取之股利 20,260,972 21,127,146
支付之利息 (1,505,460) (1,834,432)
支付之所得稅 (4,694,089) (7,144,97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2,299,353 55,55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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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嘉昭 經理人:鄒明仁 會計主管:白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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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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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 107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676,07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1,972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80,011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07,799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320,536) (2,010,45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9,483,979) (21,147,01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250,215 88,17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19,220 (63,68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192,643 8,229,87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7,278,477) (4,299,94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7,413,115) (19,197,14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2,772,313 11,969,794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6,500,000 900,000
發行公司債 11,381,560 10,483,594
償還公司債 (5,950,000) (7,885,122)
舉借長期借款 14,388,650 3,2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8,255,441) (15,802,786)
其他借款(減少)增加(長期應付票據) (2,000,000) 2,100,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33,475 (25,212)
租賃本金償還 (209,941)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5,985) (203,234)
發放現金股利 (39,629,893) (40,399,354)
非控制權益變動 (250,972) (201,85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1,226,234) (35,864,171)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417,767) 1,483,61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8,757,763) 1,981,11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2,365,882 50,384,76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3,608,119 52,36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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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鄒明仁 會計主管:白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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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嘉昭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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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2
元 % 4 2 1 1 2 - - 1 1 - 12 10 1 2 - 1 4 - - 18 30 15 5 41 9 70 100


新台 107.12.31 額 20,880,900 8,897,747 4,993,365 7,130,082 12,493,985 - - 5,946,931 6,133,333 546,592 67,022,935 52,584,524 5,200,000 10,984,786 - 7,096,550 19,596,620 305,584 44,397 95,812,461 79,308,216 26,672,119 48,903,842
: 金 162,835,396 220,788,020 375,672,197 538,507,593

單 % 4 3 1 1 2 1 - 1 1 - 14 12 1 2 - 1 4 - - 20 34 15 5 39 7 66 100
108.12.31 金 額 22,443,300 15,392,795 5,045,472 5,957,209 11,350,723 4,000,000 59,288 4,647,875 3,333,333 659,525 72,889,520 59,330,786 4,966,667 11,480,294 69,457 5,096,417 19,424,132 288,238 48,371 100,704,362 173,593,882 79,308,216 26,617,834 204,105,146 34,540,688 344,571,884 518,165,766
$ $

)
計 )
日 合計 債合 十七 計
一 益 債 : 負 ( 計 總

十 權 : 負 債 動 註 合 益
及 債 動 負 流 計 益 權
司 三 債 負 動 總 (附 及
公 月 負 動 流 債 益 債
限 二 流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廿二)(廿五))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廿二)(廿五))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六(廿二))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六(廿二)及七)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六(廿二)(廿五)及七)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四)(廿二)(廿五)及七) 一年內到期公司債(附註六(十三)(廿二)(廿五))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廿二)(廿五)) 其他流動負債 流 非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三)(廿二)(廿五))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廿二)(廿五))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廿二)(廿五)及七) 長期應付票據(附註六(十二)(廿二)(廿五))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存入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 負 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權 負
有 十

份 債 年 2100 2111 2170 2180 2200 2220 2280 2321 2322 2399 2530 2540 2570 2580 2611 2640 2645 2670 3110 3200 3300 3400
股 七

業 ○
工 產 一 % 1 1 8 1 2 1 - 3 5 - 22 2 63 11 - - 1 - - 1 78 100

膠 及
塑亞 年八 - 34,972 -
107.12.31 額 5,508,330 4,017,249 2,417,539 6,409,203 1,346,114 1,736,359 4,060,736 1,401,284 6,758,479
南 ○ 金 44,528,667 12,333,877 12,683,027 25,605,150 116,585,515 11,132,158 339,241,706 59,292,743 421,922,078 538,507,593

國 % 1 1 8 1 2 1 - 1 4 - 19 2 64 12 - - 1 - - 2 81 100

108.12.31 金 額 2,398,959 4,044,356 41,715,821 2,035,966 10,297,642 5,726,710 928,677 5,640,819 21,787,220 2,011,482 96,587,652 10,843,196 334,228,505 62,826,030 127,874 30,257 3,979,584 1,669,032 - 7,873,636 421,578,114 518,165,766
$ $

計 合
合 產
產 : 資
: 資 產 動
產 動 資 流 計
產 資 動 總
資 流動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廿二))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廿二))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廿二))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廿二))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廿二))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廿二)及七))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五)(廿二)及七)) 存貨(附註六(六)) 其他流動資產 流 流非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廿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九)) 技術合作費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 預付設備款 催收款項(附註六(四)) 其他資產 非 資產
1100 1110 1120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70 1517 1550 1600 1755 1812 1840 1915 1937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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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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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 107 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九)及七) $ 154,799,788 100 188,909,96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五)(二十)、七及十二) 140,895,897 91 161,183,893 85
5910 減:未(已)實現銷貨損益(附註七) (30,032) - (17,988) -
營業毛利 13,933,923 9 27,744,060 15
營業費用(附註六(五)(十五)(二十)、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5,658,176 4 5,959,140 3
6200 管理費用 5,393,655 3 6,333,369 4
營業費用合計 11,051,831 7 12,292,509 7
營業淨利 2,882,092 2 15,451,551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七)(十四)(廿一)及七):
7010 其他收入 4,814,269 3 5,120,668 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84,658) - 988,720 1
7050 財務成本 (1,369,753) (1) (1,274,829)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8,321,507 12 37,534,582 2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1,681,365 14 42,369,141 23
稅前淨利 24,563,457 16 57,820,692 31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1,487,334 1 5,074,671 3
本期淨利 23,076,123 15 52,746,021 2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七)(十七)):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4,401 - (582,90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3,101,808) (2) (1,513,062) (1)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 (5,543,433) (3) (5,280,046) (3)
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6,880 - (262,925)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617,720) (5) (7,113,084) (4)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866,135) (4) 455,917 -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 15,812 - (22,910) -
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135,01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5,850,323) (4) 297,991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4,468,043) (9) (6,815,093) (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608,080 6 45,930,928 24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本每股盈餘每股盈餘股盈餘盈餘餘 ( 單位:新台幣元位:新台幣元:新台幣元新台幣元台幣元幣元元 )( 附註六註六六 ( 十八八 )) $ 3.10 2.91 7.29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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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盈餘本每股盈餘每股盈餘股盈餘盈餘餘 ( 單位:新台幣元位:新台幣元:新台幣元新台幣元台幣元幣元元 )( 附註六註六六 ( 十八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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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鄒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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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白立達

董事長:吳嘉昭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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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 額 (382)
總 - - - 513,647 - - - (54,285)
幣台 權益 355,619,860 14,055,334 369,675,194 (40,447,190) 52,746,021 (6,815,093) 45,930,928 375,672,197 (39,654,108) 23,076,123 (14,468,043) 8,608,080 344,571,884


位 631
單 具工 益 - 7,729 7,729 - - - - - - (22,910) (22,910) - (15,181) - - - - - - 15,812 15,812
險 損
避 之
險 險 工 )

量避 效避 險避 損 ( 7,729 (7,729) - - - - - - - - - - - - - - - - - - - -
流 有 之 益
金 屬 分 利
現 中 部 具
項目 售金 實未 益 ) 達
權益 出供 商品 損 ( 47,691,196 (47,691,196) - - - - - - - - - - - - - - - - - - - - 白立
他 備 融 現 :
其 管
值 產 主
合 益
綜 價 資 ) 計
他 允 融 損 ( - - - - - - - - - - - - - - 會
其 公 金 現 61,239,238 61,239,238 (6,614,919) (6,614,919) 54,624,319 (8,512,831) (8,512,831) 46,111,488
按 之
過 實
益 量
透 未
損 衡

一 機 表 換 額
十 運 報 兌
三 營 務 之 - - - - - - - 320,901 320,901 - - - - - - -
月 外 財 算 (6,026,197) (6,026,197) (5,705,296) (5,866,135) (5,866,135) (11,571,431)
二 國 構 換 差




有限 表 日一 分配 餘 507,292 15,150 - (498,165) (382) 1,433 - (104,889)
份 動 月 未 盈 63,674,176 64,181,468 (5,452,101) (6,819,825) (40,447,190) 52,746,021 52,247,856 63,724,976 (5,274,602) (6,106,008) (39,654,108) 23,076,123 22,971,234 35,662,925

變 一

益 年

權 七
膠 餘
○ 盈 積 (1,433)
塑 盈 - - - (15,150) - - - - - - - - - - -
南亞 及一 留保 特別 公餘 86,932,416 86,932,416 6,819,825 93,737,091 6,106,008 99,841,666

八 仁
○ 明
一 盈 積 鄒
- - - - - - - - - - - - - - - -
國民 定法 公餘 57,873,852 57,873,852 5,452,101 63,325,953 5,274,602 68,600,555 人:



公 - - - - - 513,647 - - - - - - - - (54,285) - - -
本 26,158,472 26,158,472 26,672,119 26,617,834

股通 本 - - - - - - - - - - - - - - - - - -
普 股 79,308,216 79,308,216 79,308,216 79,308,216
$ $
額 額
餘 餘
日 日
額 一 一
餘 十 十
日 三 三
一 月 月
月 二 二 昭
一 十 十 嘉
年 年 年 吳
七 七 八 :
○ ○ ○ 長
一 一 一
國 益工具 國 國 事
民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重編後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民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民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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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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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 107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24,563,457 57,820,69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5,989,435 6,354,470
攤銷費用 906,871 1,500,19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27,107) (215,889)
利息費用 1,369,753 1,274,829
利息收入 (305,117) (312,106)
股利收入 (3,212,093) (3,569,99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18,321,507) (37,534,582)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8,856) 11,107
已實現銷貨利益 (30,032) (17,988)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198,499 18,259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3,440,154) (32,491,69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381,573 (40,53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減少(增加) 2,536,888 (250,540)
其他應收款減少 353,341 368,474
存貨減少(增加) 3,126,876 (6,706,96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275,124) (93,57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6,123,554 (6,723,131)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減少 (1,106,189) (1,246,262)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149,440 (131,528)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12,933 (103,895)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138,087) (214,40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981,903) (1,696,08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141,651 (8,419,217)
調整項目合計 (8,298,503) (40,910,91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6,264,954 16,909,779
收取之利息 369,214 257,410
收取之股利 21,266,219 21,777,114
支付之利息 (1,364,445) (1,264,672)
支付之所得稅 (2,244,863) (2,342,36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4,291,079 35,33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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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鄒明仁 會計主管:白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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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嘉昭

25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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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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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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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 107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 1,973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772,908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6,156,161) (3,686,52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842,444) (7,305,99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2,261 21,103
存出保證金增加 (25,815) (3,91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7,042,208 (1,206,104)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6,176,525) (3,705,00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146,476) (15,111,55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1,562,821 12,452,539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6,500,000 900,000
發行公司債 11,381,560 10,483,594
償還公司債 (5,950,000) (6,100,000)
舉借長期借款 4,300,000 3,2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7,333,333) (3,933,333)
長期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2,000,000) 2,100,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17,346) (81,064)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 4,000,000 -
租賃本金償還 (58,833)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22,707 3,978
發放現金股利 (39,629,893) (40,495,02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7,222,317) (21,469,313)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1,657) (16,47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3,109,371) (1,260,08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508,330 6,768,41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398,959 5,5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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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鄒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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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白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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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嘉昭

26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8年度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8年度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可供分配數:
上期未分配盈餘
本期稅後純益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數
其他綜合損益轉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
合 計
分配項目: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按本期稅後純益10%)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依權益法認列之未實現投資收益)
股息及紅利分派現金(2.2元/股)
未分配盈餘轉下年度
合 計
12,690,257,041
23,076,122,677
1,432,697
-104,887,898
35,662,924,517
2,307,612,268
3,159,705,504
17,447,807,496
12,747,799,249
35,662,924,517

擬分派股利2.2元/股(包含股息1.474元/股、紅利0.726元/股)。
本次分派股利17,447,807,496元,全部屬於108年度稅後盈餘。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數,係針對資產重估增值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於相關資產處分時按規定迴轉。
其他綜合損益轉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係確定福利計畫(退休金)之
再衡量數。
個別股東現金股利配發總額不足1元時,以四捨五入方式辦理。

27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南亞集團)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南亞集團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金管證審字 第 1090360805 號函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 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南亞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 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28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南亞集團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 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收入認列;收入之說明請詳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廿一)。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南亞集團之獲利表現影響股東分紅及股價,故外界對該集團之財務績效有所期待,因 此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及合理性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查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收入認列(包括銷售折讓及退回)之會計處理之合理性。

  • ‧取得本期新增銷貨客戶屬關係人交易且金額重大者及新增為前十大銷貨客戶名單, 查明其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之異同,及期後經常性或重大退貨有無異常,以評估收 入之真實性。

  • ‧選取適當樣本量之銷貨發票,核對帳款收回證明確認均已收款並入帳無誤,且注意 匯款人與銷貨對象是否一致,以評估收入之真實性。

  • ‧依照交貨條件,測試年度結束前後期間之銷售交易樣本,以評估收入認列期間之正 確性。

二、存貨之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合 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存貨金額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列示,由於存貨淨變現價值易受到國際原物料 價格影響,故存在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之評價係本會計師 進行財務報表查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存貨跌價政策之合理性。

  • ‧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符合公司既訂之會計政策。

  • ‧瞭解管理階層採用之銷售價及期後存貨市價變動之情形,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 合理性。

  • ‧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評價之揭露是否允當。

29

其他事項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子公司及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暨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之轉投 資事業相關資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 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報告。上述子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9.80% 及 9.53%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占合 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11.00% 及 12.55% 。而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於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4.44% 及 14.40%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之 95.85% 及 30.19% 。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段落或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南亞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 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南亞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 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南亞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30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南亞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南亞集團繼續經 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 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 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 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南亞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4.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 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南亞集團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 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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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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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 1040003949 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2026 號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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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 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 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民國一○八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金管證審字 第 1090360805 號函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民國一○七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 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 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認列;收入之說明請詳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32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其獲利表現影響股東分紅及股價,故外界對 該公司之財務績效有所期待,因此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及合理性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查 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收入認列(包括銷售折讓及退回)之會計處理之合理性。

  • ‧取得本期新增銷貨客戶屬關係人交易且金額重大者及新增為前十大銷貨客戶名單, 查明其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之異同,及期後經常性或重大退貨有無異常,以評估收 入之真實性。

  • ‧選取適當樣本量之銷貨發票,核對帳款收回證明確認均已收款並入帳無誤,且注意 匯款人與銷貨對象是否一致,以評估收入之真實性。

  • ‧依照交貨條件,測試年度結束前後期間之銷售交易樣本,以評估收入認列期間之正 確性。

二、存貨之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存貨金額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列示,由於存貨淨變現價值易受到國際原物料 價格影響,故存在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之評價係本會計師 進行財務報表查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存貨跌價政策之合理性。

  • ‧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符合公司既訂之會計政策。

  • ‧瞭解管理階層採用之銷售價及期後存貨市價變動之情形,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 合理性。

  • ‧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備抵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列入個體財務報告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暨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三之轉投資事業相關 資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 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占資產 總額之 22.75% 及 22.45%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權 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占稅前淨利之 40.53% 及 3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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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 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 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南亞塑膠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南亞塑膠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 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南亞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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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 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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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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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 1040003949 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2026 號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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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 相關資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
相關資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
相關資訊:
1.分派員工現金酬勞、股票酬勞及董事現金酬勞金額:
員工現金酬勞 新台幣 24,588,045 元
員工股票酬勞 新台幣0 元
董事現金酬勞 新台幣0 元
2.分派員工股票酬勞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員工股票酬勞股數 0 股
占盈餘轉增資比例 0 %

上述員工現金酬勞帳列金額與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 金額相同。

本次股東常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 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常會並無擬議無償配股且本公司因無須編製 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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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華民國107年6月19日股東常會修正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公司原名為南亞塑膠加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照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組織之,五十六年八月十 五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更名為南亞塑膠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第 二 條 本公司經營下列各項業務: 一、C301010 紡紗業。 二、C302010 織布業。 三、C303010 不織布業。 四、C305010 印染整理業。 五、C601040 加工紙製造業。 六、C601990 其他紙製品製造業。 七、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八、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九、C801060 合成橡膠製造業。 十、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十一、C801110 肥料製造業。 十二、C801120 人造纖維製造業。 十三、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十四、C802041 西藥製造業。 十五、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十六、C802170 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業。 十七、C802200 塗料、油漆、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十八、C805010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十九、C805020 塑膠膜、袋製造業。 二十、C805070 強化塑膠製品製造業。

37

二一、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二二、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二三、C901060 耐火材料製造業。 二四、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五、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二六、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二七、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二八、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九、CC01090 電池製造業。 三十、CQ01010 模具製造業。 三一、CZ99990 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三二、D101050 汽電共生業。 三三、D401010 熱能供應業。 三四、E599010 配管工程業。 三五、E601010 電器承裝業。 三六、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三七、E604010 機械安裝業。 三八、EZ15010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三九、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四十、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四一、I199990 其它顧問服務業。 四二、ID01010 度量衡器證明業。 四三、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四四、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四五、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 四六、J101050 環境檢測服務業。 四七、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 四八、CE01021 度量衡器製造業。 四九、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

38

或限制之業務。

第 三 條 本公司及工廠設於高雄市,必要時經董事會決議並 得在國內外各地設立分公司、工廠及營業所,其設 立或變更及廢止均依董事會決議辦理之。

第 四 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並得為有關事業間之保證。

本公司轉投資總額得超過實收資本百分之四十。

第 二 章 股 份

第 五 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七百九十三億八百二 十一萬五千八百九十元,分為七十九億三千零八十 二萬一千五百八十九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十元,全 額發行。

第 六 條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 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 七 條 (刪除) 第 八 條 (刪除) 第 九 條 股東應將其印鑑式樣送交本公司備查以後股東向 本公司領取股息或以書面行使其股權時概以本公 司所存之印鑑為憑。

第 十 條 股東印鑑遺失或毀損時,應填具印鑑掛失申請書, 填明持有股票詳細字號及股份,連同身分證明文件 及其影本、新印鑑卡及股票,由本人送交公司登 記,經查核認可後更換新印鑑,新印鑑辦妥登記後 於次日生效。

前項更換新印鑑,係委託他人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時,自然人股東另須檢附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 明書;法人股東應檢具申請函。

第十一條 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

39

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基準日前五日 內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第十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分左列兩種: 股東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六個月內召開,由董 事會召集之。

股東臨時會:遇必要時依公司法之規定召集之。 股東會之召集,股東常會應於開會三十日前,股東 臨時會應於開會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並公告之。 股東會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 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 一七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 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除信託事業 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 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 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 權不予計算。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 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 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 決權為準。

第十四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股份 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同意行之。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應記載會議之 時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及議事經過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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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及其結果,由主席簽名或蓋章。議事錄之製作及 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 告方式為之。

第十五條 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 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 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 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 四 章 董 事

  • 第十六條 本公司設董事十一至十五人,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 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 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 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額一定之成數,其 成數計算遵照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 前項董事名額含獨立董事三人,獨立董事之提名及 選任方式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 規定辦理。

  •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之四條規定設置審計 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其成 員之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證券交易法及其他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全體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 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支給之 水準議定之。

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 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七條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41

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至少三人為常務董事, 最多不得超過董事人數三分之一,且其中至少一人 為獨立董事,並由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 一人為董事長,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 公司。

第十八條

董事會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 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 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 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者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 理之。

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全體董事過 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如因故未能親自 出席時,除居住國外者公司法另有規定外,得出具 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 代理出席,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 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 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九條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 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通 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為之。 董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公司重要章則之審查。 二、公司業務方針之審查。 三、公司預算決算之擬稿。 四、公司盈餘分配之擬定。 五、公司資本增減之擬定。 六、公司重要人員之任免。 七、公司營業報告之審議。

42

八、公司重要財產及不動產購置及處分之核定。 九、其他依據法令規章及股東會所賦予之職權。 本公司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休會期間,行 使董事會職權,除依法令或相關章程規定,涉及公 司重大利益事項或關係人交易事項,仍應經由董事 會決議外,其授權內容如下:

一、核定各項重要契約。

二、不動產抵押借款及其他借款之核定。

  • 三、公司一般財產及不動產購置與處分之核定。 四、轉投資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指派。

  • 五、增資或減資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之核 定。

第二十條 (刪除)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 第廿一條 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 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 第廿二條 (刪除)

  • 第廿三條 總經理秉承董事長之命及董事會決議處理公司日 常事務。

第 六 章 會 計

  • 第廿四條 本公司每年定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一 會計年度,年終總決算一次,每屆決算後董事會應 造具下列各項表冊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廿五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 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酬

43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 數額。

員工酬勞決議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 一規定辦理。

第廿六條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 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 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 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一、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二、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三、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積 數減少時,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本項已 提列數為限。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 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 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 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 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 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第 七 章 附 則

第廿七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廿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 規定辦理。

第廿九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七月廿六日,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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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修正於四十九年七月十五日,第二次修正於五十 年六月廿五日,第三次修正於五十一年七月十五 日,第四次修正於五十一年九月十五日,第五次修 正於五十一年十一月三日,第六次修正於五十一年 十二月十六日,第七次修正於五十二年一月三十一 日,第八次修正於五十二年四月廿二日,第九次修 正於五十三年四月十五日,第十次修正於五十三年 十月廿日,第十一次修正於五十四年四月十三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五十四年八月三日,第十三次修正 於五十五年五月十五日,第十四次修正於五十五年 九月十二日,第十五次修正於五十六年四月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五十六年八月十五日,第十七次修 正於五十七年三月廿一日,第十八次修正於五十八 年四月十一日,第十九次修正於五十九年四月十一 日,第廿次修正於六十年四月十日,第廿一次修正 於六十一年三月十一日,第廿二次修正於六十二年 三月十日,第廿三次修正於六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第廿四次修正於六十四年三月廿日,第廿五次修正 於六十五年三月廿二日,第廿六次修正於六十五年 八月廿七日,第廿七次修正於六十六年三月廿三 日,第廿八次修正於六十七年三月廿日,第廿九次 修正於六十八年三月十九日,第三十次修正於六十 九年三月十九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七十年三月廿 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七十一年四月二日,第三十 三次修正於七十二年四月一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 七十三年四月六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七十四年四 月八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七十五年四月七日,第 三十七次修正於七十六年三月廿六日,第三十八次 修正於七十七年四月十四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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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四月十四日,第四十次修正於七十九年四月 廿七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八十年四月三十日,第 四十二次修正於八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第四十三次 修正於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八 十三年四月十二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八十四年四 月廿六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八十五年五月八日, 第四十七次修正於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第四十八 次修正於八十七年五月廿二日,第四十九次修正於 八十八年六月十日,第五十次修正於八十九年六月 九日,第五十一次修正於九十年五月廿九日,第五 十二次修正於九十一年五月卅一日,第五十三次修 正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第五十四次修正於九十三 年五月廿一日,第五十五次修正於九十四年六月三 日,第五十六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月廿三日,第五 十七次修正於九十六年六月廿二日,第五十八次修 正於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第五十九次修正於九十 八年六月十一日,第六十次修正於九十九年六月廿 二日,第六十一次修正於一○○年六月廿一日,第 六十二次修正於一○一年六月廿一日,第六十三次 修正於一○二年六月廿四日,第六十四次修正於一 ○三年六月十九日,第六十五次修正於一○四年六 月廿三日,本次增訂有關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刪除監 察人等相關條文,自一○二年六月廿四日股東常會 選任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第六十六次修 正於一○五年六月廿三日,第六十七次修正於一○ 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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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股東常會修正

第一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 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規定修訂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範,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 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於三十日前以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 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 未滿一千股股東,得於十五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 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股東會之召開應編製議事手冊,須於股東常會開會 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 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 任或解任董事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 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 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 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 ,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 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 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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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 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證券交易法第 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 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 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 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 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 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任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 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 常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 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 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 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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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 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 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 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 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 人員辦理之。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 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 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 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 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 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 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 出席。

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 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 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 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 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 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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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 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 股東會議事錄。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 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 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 股東會。

第八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 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 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 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 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 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 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 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 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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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 ,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 ,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 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 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 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 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 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 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 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 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 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 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 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 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 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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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 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 使表決權。

前二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 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 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 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 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 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 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 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 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 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 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 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 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 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 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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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 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布出席股東之表決 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 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 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 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 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 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 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 作成紀錄。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 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 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 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 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 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 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 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之股數,本公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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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統計表,於股 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 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 。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帶 「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設備發 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 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請其離開會場。

  •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佈休息,發生不可 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 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 ,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 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 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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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任董事持股明細

職 稱 姓 名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股)
董 事 長 吳 嘉 昭 016681 79,030
常務董事 王 文 淵 273986 37,263,311
常務董事 台塑石化公司代表人
王 文 潮
260221 179,214,423
常務董事 王 瑞 瑜 073127 19,052,421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王 志 剛 - 0
獨立董事 林 義 夫 - 0
獨立董事 朱 雲 鵬 055680 1,199
董 事 鄒 明 仁 427610 188,742
董 事 台灣化學纖維公司
代表人 李 伸一
006090 413,327,750
董 事 台灣塑膠公司代表人
簡 日 春
005658 783,356,866
董 事 王 貴 雲 445487 11,164,271
董 事 林 豐 欽 253418 25,458
董 事 黃 信 義 026459 806
董 事 李 政 中 - 0
董 事 富臨投資公司代表人
張 清 正
655362 3,287,472

備註: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法定持股數為 126,893,146股,截至109年4月14日止,實際持股合計為 1,446,961,74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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