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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IP RUBBER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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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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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6月,“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 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 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52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1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42,436.3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91.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844.7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0 年8 月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28.2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 号)。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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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募集资
金余额
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24,216.51 24,423.13 0
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
线建设项目
12,000.00 12,081.09 2.13
合 计 36,216.51 36,504.22 2.1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期限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次变更后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2022 年12 月 2023 年6 月
2 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线建
设项目
2022 年12 月 2023 年12 月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项目因厂房装修、设备到场、安装与调试相关手续周期延迟,导致进度 延迟。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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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 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本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 年6 月,“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 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 年12 月。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 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 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 1、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与监事 会一致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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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普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延期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资总额、建设内容亦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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