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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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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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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于卫星)

本人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4 年11 月5 日正式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在2024 年 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本人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于卫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8 月至1999 年4 月,任宁波市高压氧舱厂总师助理;1999 年5 月至2005 年 10 月,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 年11 月至2008 年6 月,任宁波 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8 年7 月至今,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 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现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宁波聚溢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海曙嘉 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市领宇文化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 新能源产业商会秘书长,宁波甬塑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 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 年11 月5 日离 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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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 出席8 次董事会会议和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 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 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 5 3 0 0 0 3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就公司战 略规划执行情况(2024 年度)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年报工作的编制工 作勤勉尽责。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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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然后听取了公司财 务总监和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 场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后及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个议案 均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对公司对外 担保、资金占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行使 了表决权。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 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4、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自我学习,督促公司健全完善治 理结构,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凭借 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 议,公司领导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很多意见被采纳,并落实到 具体的工作之中。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 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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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4年4月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4年4月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4年4月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4年4月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4年4月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024年4月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2024年8月2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四、 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三)未对公司年度董事会各项提议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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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

特此报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卫星 2025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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