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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Univers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Apr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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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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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09:15至2020年4月29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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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 年4 月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3、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4)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 (5)认购方式;

  • (6)限售期;

  • (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9)上市地点;

  • (10)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5、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 6、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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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9、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审议披露情况:上述议案业经公司2020 年3 月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0 年4 月14 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0 年3 月14 日、2020 年4 月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
稿)>的议案》
4.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4.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4.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04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4.05 认购方式
4.06 限售期
4.07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4.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4.09 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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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9.00 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
履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10.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 年4 月29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 区阜成路58 号新洲商务大厦409 房间,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潘帮南,邮编10014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 年4 月29 日上午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 号新洲商务大厦409 房间,万向新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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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 号新洲商务大厦409 房间,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潘帮南

联系电话:010-51607598

传真:010-881313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

会场,以便登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2020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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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472

  • 2、投票简称:“新元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0 年4 月30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4 月30 日09:15 至2020 年4 月3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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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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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4.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
4.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4.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4.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04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4.05 认购方式
4.06 限售期
4.07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4.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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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上市地点
4.10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9.00 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的议案》
10.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 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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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 年4 月29 日下午17:00

  • 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 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 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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