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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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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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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 月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 年11 月5 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 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 为自2019 年2 月3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因董事会换届已延期,故本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将延期至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到任之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 年10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 万 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发行主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4、收益起算日:2020 年5 月25 日

  • 5、产品到期日:2020 年8 月25 日

  • 6、产品风险等级:低风险产品

  • 7、认购金额:人民币18,000 万元(分两笔买入,每笔9,000 万元)

  • 8、投资期限:9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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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 万 10、实际收益率:

  •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

  • 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 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 益率5.30%(年率)。

  •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

  • 下午5 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 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 中间价。

  • (4)基准日为2020 年5 月25 日。

  •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 年5 月25 日北京时间 15:00 至2020 年8 月21 日北京时

  • 间 14:00。

  •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

11、 产品认购资金和产品收益

  • (1)产品假设情景分析及压力测试下的收益分析,以二元连续观察向下触碰型产品为例: 情景一:最好情况,假设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低于或者等于观察水平,

  • 获得实际收益率为报价的最高收益率。

情景二:最差情况,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如果挂钩指标始终保持在观察水平之上,获 得实际收益率为保底收益率。

注意:假设情景及压力测试下的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2)客户持有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时,中国银行保证客户认购本金安全。《认购委托书》 中约定了保底收益率,则中国银行保证客户从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之间至少按照保底收益率计 算相应收益。

  • (3)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其中A 为收益期,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4)产品收益计算公式:产品收益 = 产品认购本金×实际收益率×收益期实际天数÷365

(5)节假日调整方式:提前终止日、到期日、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如遇中 国的法定节假日,调整方式为“延后”,即延后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管该工作日是 否落入相同或不同的日历月份。产品收益计算调整方式为“跟随调整”,即“延后”适用于收 益的计算。

  • (6)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最不利情形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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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预期收益的条件,且产品提前终止。客户拿回 全部产品认购资金,并按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证实书》约定获得按照保底收益 率计算的从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收益。

12、产品投资对象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 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 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 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13、预期年化收益率:3.3%(扣除相关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16、公司本次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出资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17.92%。

17、收益情况:本次购买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预计最高将会为公司带来约149.72 万元收益。

二、 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根据《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机构客户)》,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 险,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本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约定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 收益率的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 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 止等。

(二)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 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三)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 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 会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 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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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 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 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 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 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 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 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 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 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 款利率及 / 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 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八)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 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 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 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九)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 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 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 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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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 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 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 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 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 万元共计12,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 年11 月30 日, 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5 月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248.55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9 年5 月29 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5 月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8 月8 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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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7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8 月8 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5 月9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8 月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75%,实际收益为47.26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8 月9 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5 月15 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9 年11 月1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35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11 月15 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 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5 月2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8 月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50.5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8 月29 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 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 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5 月30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8 月28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3.8%,实际收益为65.5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8 月28 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 万元共计5,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6 月4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9 月4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48.52 万 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9 月4 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8 月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11 月8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7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11 月8 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8 月14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11 月14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48.7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11 月14 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 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9 月2 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9 年12 月3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实际收益为119.4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12 月3 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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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已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 万元共计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9 月5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 年12 月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实际收益为47.3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12 月5 日到账。

12 、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 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11 月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2 月8 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3.8%—3.9%,实际收益为76.2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 年2 月12 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11 月14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2 月14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48.2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 年2 月17 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11 月15 日,产 品到期日为2020 年2 月1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173.55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20 年2 月17 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 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12 月6 日,产 品到期日为2020 年3 月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3.9%,实际收益为111.47 万元,实际收 益已于2020 年3 月5 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 万元共计5,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 年12 月6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3 月6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46.75 万 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 年3 月6 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 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2 月12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5 月12 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1.43%/3.7%/3.8%,实际收益为7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 年5 月12 日到账。

18、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2 月1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5 月18 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1.43%/3.7%/3.8%,实际收益为46.2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 年5 月18 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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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2 月18 日, 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5 月18 日,实际收益为164.2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 年5 月18 日 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 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3 月9 日,产 品到期日为2020 年6 月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5%—3.8%,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14 万元。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 万元共计5,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3 月9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6 月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7.26 万元。

2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 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5 月12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8 月12 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1.65%/3.30%/3.40%,预期最高收益约为68 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 年5 月1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 年8 月18 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1.65%/3.35%/3.4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3.13 万元。

七、备查文件

  •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机构客户)》

  •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机构客户)》

  • 4、《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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