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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0

May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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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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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提请向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于2020 年4 月1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 年6 月5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5 月25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宜黎”)(持有公司股份4996.8987 万股,持股比例为24.93%)现场 送达的《关于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议案的函》,提议公司在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以下临时提案:

《关于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以上函件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请增加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公司就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提案程序等进行了审核,认 为该等临时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但提案内容和提案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决定不提交至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止目前,上海宜黎单独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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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6.8987 万股,持股比例为24.93%,上海宜黎具备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 资格。

三、《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提案和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 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 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 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 (四)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当年 每股收益不低于0.1 元。

四、上海宜黎提交的临时提案的提案内容和提案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宜黎本次直接提请向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提交的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涉及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未经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 意见,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

另外,经向公司财务部门了解,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能够满足现有生产经营规 模所需。考虑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公司核心基础专利已于2019 年11 月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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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不确定性风险。上海宜黎本次提交的分红方案,涉及现 金分红金额4008 万元,金额巨大,如果实施上海宜黎提出的现金分红方案将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和条件。

因此,公司决定不将上海宜黎提交的《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议案》增加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4,008,0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86,801,679.8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 535,657,149.85元。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8年-2020年)的相关规定,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 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该分配预案已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上海宜黎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内含附件《关于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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