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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ning Balin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Oct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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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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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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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 订)。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 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1,8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 时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 商”或“民生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 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八菱科技”,申购代码为“002592”,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90 万股。其中,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 37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9%;网上发行数量为1,514 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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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1 年10 月26 日(T-3 日)完成。发 行人和民生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1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40 倍(按照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80 倍(按照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 申购数量之和为1,316 万股,定价对应的网下认购倍数为3.50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29,781.00 万元,若本次发行 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32,337.90 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 资金数额为2,556.90 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1 年 10 月28 日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 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 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17.11 元的报价)的股 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 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9:30 至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 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 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 “ B001999906WXFX002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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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15:00 之前,T 1 日 到账及T 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 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 与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 资金的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 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 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 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 款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76 万股,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376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 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376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7)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下午,民生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 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申购单位(94 万股) 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 最终将摇出4 个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94 万股股票。
(8)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 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 以申购单位(9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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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 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 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10)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5,000 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 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 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 “ ” “ 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1 年10 月31 日账户注册资料 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 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 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申报 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 数量376 万股;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 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 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 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 年 10 月21 日(T-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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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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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八菱科技 | 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 指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9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 售对象定价发行37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1,51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询价对象 |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且已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
| 配售对象 | 指询价对象于2011 年10 月26 日(T-3 日)12:00 前已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 资产品(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 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 的配售对象除外) |
| 投资者 |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 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 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 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
| T 日 | 指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按 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 票的日期,即2011 年10 月31 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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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011 年10 月24 日(T-5)至2011 年10 月26 日(T-3)为初步询价日,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1 年10 月26 日(T-3) 下午15:00 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 由37 家询价对象代理的61 家股票配售对象的有效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17.11 元/股。确定方法为:对股票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按报价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相同价格的将按数量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累计,当累计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于或首次超过376 万股的3.50 倍时,按上述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的最低价格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9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76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9%;网上发行数量为1,514 万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11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40 倍(按照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80 倍(按照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
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9: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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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1 年10月31 日(T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 13:00~15:00)。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 日 | 10 月21 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重新启动发行公告》、《重新 询价公告》 |
| T-5 日 | 10 月24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 T-4 日 | 10 月25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 T-3 日 | 10 月26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
| T-2 日 | 10 月27 日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 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 日 | 10 月28 日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
| T 日 | 10 月31 日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 日 | 11 月1 日 |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 T+2 日 | 11 月2 日 |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 日 | 11 月3 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
2、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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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 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 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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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的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5 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316 万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 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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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报数量
-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
4、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
-
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 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 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592 ”。
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 确保资金于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当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 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 如下:
| 如下: | ||
|---|---|---|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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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9009893059705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三)网下申购、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 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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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76 万股,发行人及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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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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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76 万股,则所有有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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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足额获得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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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76 万股,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由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 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按每94 万股依次配号。然后通过随机摇号,确定4 个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 号配售94 万股。
(四)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 后对配售对 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 则》(2009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 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余 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 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 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 对象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1 年11 月2 日 (T+2 日)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刊登《南宁八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 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
1、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 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2、验资: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将于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对获配 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网下发行见证律师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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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 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7、所有参与本次发行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网 上申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名单以 及询价对象报送的配售对象证券账户信息对配售对象的违规申购作无效处 理。对于违规者,深交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 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1 年10 月31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将1,514 万股“八 菱科技”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以17.11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 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 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 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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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 算系统主机按每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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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
2、 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5,000 股 ,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 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不予确认。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 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 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 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1 年10 月31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 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 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 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1 年10 月31 日(T 日, 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 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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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 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 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 查,并由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 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 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 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 配号。
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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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1 年11 月3 日(T+3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 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11 年11 月1 日(T+1 日)和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共两个工 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 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 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1 年11 月2 日(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 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1 年11 月3 日(T+3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 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 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 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 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 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 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宁市高新区工业园区科德路1 号 法定代表人:顾瑜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联系人:黄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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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 层 电 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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