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anjing Canatal Data-Centre Environmental 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8, 2020
57897_rns_2020-05-08_b7ad9904-1733-417e-a808-85279c7937a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 2020-041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本次理财赎回金额: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5000 万,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9000 万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500 万,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6500 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6000 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结构性存款”,恒丰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3 期(期满付息版)”
委托理财期限: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结构性存款” 3500 万理财 产品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结构性 存款” 6500 万理财产品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3 期(期满付息版)”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
赎回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 、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0.00 元,购买了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 ),该理财产品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 659,722.22 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 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 、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0,000.00 元,购买了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 ),该理财产品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
90,000,000.00 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 1,187,500.00 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 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 】 1730 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700 万股,发行价 8.64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6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39,568,867.92 元后 , 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111,132.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7]4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 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86.34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的 21.73%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投入进度 |
|---|---|---|---|---|
| 1 | 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 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
17,198.81 | 1,663.92 | 9.67% |
| 2 | 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 案(RDS)研发项目 |
7,876.70 | 1,621.25 | 20.58% |
| 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935.60 | 2,801.17 | 95.42% |
| 合计: | 28,011.11 | 6,086.34 | 21.73%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 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结 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受托方名称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 产品名称 | 结构性存款 |
| 金额(万元) | 3500 |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3.4% |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60.49 |
| 产品期限 | 2020年05月07日-2020年11月06日 |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结构化安排 | 不适用 |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不适用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否 |
-
2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00 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结
-
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
| 产品名称 | 结构性存款 |
| 金额(万元) | 6500 |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3.4% |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112.34 |
| 产品期限 | 2020年05月07日-2020年11月06日 |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结构化安排 | 不适用 |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不适用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否 |
3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可 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3 期(期满付息版)”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受托方名称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 产品类型 | 大额存单 |
| 产品名称 | 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2020年第3期(期满付息版) |
| 金额(万元) | 6000 |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976% |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59.28 |
| 存单期限 | 2020年05月07日-2020年11月07日 |
| 利率类型 | 固定利率 |
| 结构化安排 | 不适用 |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不适用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 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 ,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1 、公司购买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发行的 “ 结构性存款 ”3500 万理财
-
产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 1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 5 月 7 日
( 2 )存款名称:结构性存款
( 3 )存款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 4 )存款代码: 21001120201923
( 5 )存款期限: 183 天 / 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 6 )产品结构: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 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 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 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 7 )存款挂钩标的: 3M USD Libor 利率 (3M USD Libor 利率 , 指伦敦银行业营业 日之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在路透系统 LIBOR01 页面上显示的 3 个月期美元同业拆借利 率,如前述约定的挂钩标的参考数据源不能给出计算预期收益所需的价格水平,南 京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确定该挂钩 标的适用利率)
( 8 )挂钩标的观察日/期间:产品到期日的前第二个伦敦及中国共同的银行营 业日
( 9 )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 R 实际存续天数÷ 360 , 360 天 / 年。
R 为实际的年化收益率。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期间的 3M USD Libor 利率大于等 于 3% , R 为 1.82% (预期最低收益率);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期间的 3M USD Libor 利率小于 3% , R 为 3.4% (预期最高收益率)。
-
( 10 )存款起息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
( 11 )存款到期日: 2020 年 11 月 6 日(遇到法定公众假日不顺延)
-
( 12 )法定公众假日释义:周六、周日、所有国内法定节假日以及本存款挂钩
-
标的适用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
( 13 )计息方式:实际天数 /360
( 14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支付
-
( 15 )提前终止条款: 1 、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
-
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2 、非经南京银行同 意,本产品到期之前不支持乙方提前终止。
( 16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
2 、公司购买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发行的 “ 结构性存款 ”6500 万理财
-
产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 1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 5 月 7 日
( 2 )存款名称:结构性存款
( 3 )存款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 4 )存款代码: 21001120201923
- ( 5 )存款期限: 183 天 / 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 6 )产品结构: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 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 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 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 7 )存款挂钩标的: 3M USD Libor 利率 (3M USD Libor 利率 , 指伦敦银行业营业 日之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在路透系统 LIBOR01 页面上显示的 3 个月期美元同业拆借利 率,如前述约定的挂钩标的参考数据源不能给出计算预期收益所需的价格水平,南 京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确定该挂钩 标的适用利率)
( 8 )挂钩标的观察日/期间:产品到期日的前第二个伦敦及中国共同的银行营
业日
( 9 )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 R 实际存续天数÷ 360 , 360 天 / 年。 R 为实际的年化收益率。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期间的 3M USD Libor 利率大于等 于 3% , R 为 1.82% (预期最低收益率);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期间的 3M USD Libor 利率小于 3% , R 为 3.4% (预期最高收益率)。
( 10 )存款起息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
( 11 )存款到期日: 2020 年 11 月 6 日(遇到法定公众假日不顺延)
-
( 12 )法定公众假日释义:周六、周日、所有国内法定节假日以及本存款挂钩
标的适用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
( 13 )计息方式:实际天数 /360
-
( 14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支付
-
( 15 )提前终止条款: 1 、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
-
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2 、非经南京银行同 意,本产品到期之前不支持乙方提前终止。
-
( 16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
3 、公司购买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
3 期(期满付息版)”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
( 1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 5 月 7 日
-
( 2 )产品名称:恒丰银行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3 期(期满付息版)
( 3 )产品编号: 2020010003A
( 4 )存款期限: 6 个月
-
( 5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
-
( 6 )收益起计日: 2020 年 05 月 07 日
-
( 7 )到期日: 2020 年 11 月 07 日
-
-
( 8 )到期利息:到期利息 = 存单面值 期限 到期利率 /12
-
( 9 )付息周期:期满付息
-
( 10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结构性存款”理财
-
产品,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3 期(期满 付息版)”理财产品。
-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结
构性存款” 3500 万理财产品存款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期限为 183 天,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6500 万理财产品存款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 期限为 183 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2020 年第 3 期(期满付息版)”理财产品利率类型为固定利率,期限为 6 个月,以上理财产品 到期后均赎回,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399,255,219.28 | 1,349,815,366.87 |
| 负债总额 | 610,280,833.52 | 545,228,616.80 |
| 净资产 | 788,974,385.76 | 804,586,750.07 |
| 项目 | 2019年1月-12月 | 2020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848,224.81 | -42,987,768.13 |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0.39% ,货币资金余额为
458,109,128.11 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39.79%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 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 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 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 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 实施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认为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 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79500 | 56500 | 666.79 | 23000 |
| 合计 | 79500 | 56500 | 666.79 | 23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6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0.28%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7.88%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23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0 |
| 总理财额度 | 23000 |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