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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 E-Commerce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2
May 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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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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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024 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4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 会亍2012 年5 月19(星期六)下午一时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柳维特先 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 名,代表本公司股份 256,722,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
公司董事、监事(一人因公请假)、高级管理人员(一人因公请假)、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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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亍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亍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幵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亍提名徐丽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722,012 股。同意256,722,01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徐丽芳独立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同 时同意徐丽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董事宣读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年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赵建平、陈前、王苏新向到会股东及股东代 表进行了述职,报告对201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投 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 年2 月2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幵出具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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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新民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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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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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亍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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