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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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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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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经过讨论,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1、张珍义先生、黄琳女士、冯达昌先生、袁宏贵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规定;
2、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珍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冯达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宏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
二、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张珍义先生基本年薪为52万元[含董事津贴]、黄琳女 士为50万元[含董事津贴]、冯达昌先生为38万元、袁宏贵先生为38万元,前述基 本年薪含税、实行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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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 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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