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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ul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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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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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裕太微
公告编号: 2025-028
证券代码: 68851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海 华持有公司股份 4,302,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 5.3781%,上述股 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李海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3%),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股东名称李海华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
1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
| 持股数量 | 4,302,448股 |
| 持股比例 | 5.3781%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302,448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 李海华 | 496,031 | 0.6201% | 2024/7/2~2024/10/1 | 41.11 - 54.20 | 2024年6月8日 |
| 李海华 | 167,941 | 0.2099% | 2024/11/1~2025/1/31 | 85.62 - 107.40 | 2024年10月11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股东名称 | 李海华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4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0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8月8日~2025年11月7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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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股东李海华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
1、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
-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
3、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
-
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该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 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东李海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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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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