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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1, 2026

51856_rns_2026-05-21_acc176ba-baef-4908-8e46-e3a644cde151.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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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100502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親自辦理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郵寄專用信箱)

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股務語音專線:(02)23892999 瀝芥代號:1533

網址:https://www.kgi.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00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市第1304號

國內郵箱

無法抵達請退回原處

(未實現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給信函交付郵資

戶號:

股東 台啓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辦法令另有規定

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

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委託書使用規則摘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15 章 主要委託人 委託書 第 15 章
委託人 委託人(股東)
委託人 股東 股東 股東
委託人 委託人 委託人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本次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委託人在本次表決權時,應於表決權時,以委託人身分代理。若委託人不擔任表決權時,則,委託人不得擔任本次表決權。

表決權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

臺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機構

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

簽件人:葉超

東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四段85號(本公司),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暨115年經營展望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報告。4.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114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第16屆董事選舉案。(五)其他事項: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隨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應選11席(董事7席及獨立董事4席)按候選人提名制,候選人名單:董事:蔡裕慶、蔡珠蘭、竇富珍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裕成、魏成敦、蔡文正、曾韋嵐、陳文國;獨立董事:許恩得、余日新、蘇武華、王興福;有關候選人其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重大訊息公告/公告/公告查詢】,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選取時間種類,查詢按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三、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四、檢參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三聯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免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九時,報到處地點同會議地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第三聯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名或蓋章後,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以利寄發出席證予受託代理人。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逕至會場申請補發。

五、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式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23日至115年6月20日止,請逕發入臺邀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15年5月22日前上傳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至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查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十、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致

貴股東

東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被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