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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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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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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本次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 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5、公司董事会中关联董事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程序,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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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永、吴中华、侯延昭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