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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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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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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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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及相关 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 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运营、投资、融资、采购、销售、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发、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突发事件、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 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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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 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 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上,对 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 万元(含500 万元)---1000 万 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 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较小。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 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 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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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左强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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