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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un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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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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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3 03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00号)批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等8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2,152.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2,397.71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6月26日出 具的天健验(2013)3-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3年5 月30日分别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湖滨路支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长江路支行、浦发银行无锡 惠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各项目募资存管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帐号 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万元)
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湖滨路支行 27040188000023260 汽车制造物流装备生产线 24937.7
2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长江路支行 7322310182100018611 废旧汽车精细拆解、高效分拣自动化装备生产项目 1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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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84070154500000129 智能高效分拣与储运装备 15364.41164

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 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 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顾叙嘉、成鑫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 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 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3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 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 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 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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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4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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