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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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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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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靖安洪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 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1)靖安洪大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2)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2020 年11 月19 日(前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至2021 年3 月19 日(可转债赎回摘牌日)期间转股导致靖安洪大持股 比被动稀释;(3)因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于2021 年8 月10 日完成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 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公司113,928,430 股,持股比例将从 10.84%(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即1,874,669,336 股计算)下降为5.84%(以公司 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 股计算),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合计减少5%。本 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仍为公司5%以上股东。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 行动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15 日收到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因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 导致持股比例减少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王一 岗)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5MA35QWUR8Q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系项目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2017 年3 月2 日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221,5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1,874,669,336 股)的10.84%。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11 月19 日至2021 年9 月13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89,293,12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即1,950,828,712 股)的4.5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9,683,12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9,610,000 股。
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 76,259,376 股;(2)因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 职,公司于2021 年8 月10 日完成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 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上述情况导致本公司总股本从1,874,669,336 股增加至 1,950,828,712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公司113,928,43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5.84%,仍为公司5%以上股东。靖安洪大并非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 公司的控制权。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 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