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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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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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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 中山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8,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57 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1 年9 月24 日起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9 月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

2-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 年12 月16 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17,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截至2019 年12 月20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7.99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02.0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27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 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额68,453.06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5,395.25 万元,尚未使用3,057.81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 年7 月1 日披露的《关 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0),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57.81 万元全部用于 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 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2)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 风电 供热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3,848.95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1,962.15 万元, 尚未使用1,886.80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 年7 月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 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886.80 万元全部用于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 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 部件研制项目”。

(3)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 风电供热项目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27,000.0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364.71 万元,尚未使用 1,635.29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 年7 月1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5.29 万 元全部用于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 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

-2-

目”。

(4)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MySE10MW 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 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 万元。根据2021 年7 月1 日披露的《关于部 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0),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 风电场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3,057.81 万元、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 风电供热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1,886.80 万元、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 风电供热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1,635.29 万元全部用于本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16,579.9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79.89 万元,尚未使用16,400.01 万元, 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5)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9,00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29,000.00 万元。

综上,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1,902.00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6,400.01 万元。

2-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 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916,713 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 元。截至2020 年 10 月26 日止,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3,106.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 验字(2020)第110ZC0039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0.31 万元,尚未使用61,574.69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 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49,951.4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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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0.35 万元,尚未使用99,361.06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 所致。

(3)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 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065.53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7,065.53 万元。

(4)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38,983.98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8,983.98 万元。

(5)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32,868.3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2,868.31 万元。

(6)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新县红柳100MW 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58,132.07 万元。根据2021 年8 月20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定增结项募投项目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 万元,全部用于本定增 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0,184.88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184.88 万元。

(7)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58,330.96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6,278.15 万元,尚未使用2,052.81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 年8 月20 日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 万元全部用于定增募投项目 新县红柳100MW 风电项目。

(8)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39,704.9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521.37 万元,尚未使用38,183.54 万元, 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9)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偿还银行贷款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30,572.56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30,572.56 万元。

综上,截至2021 年9 月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8,085.44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99,119.29 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4-

受托方名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万元)
预计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建行中山
分行
银行理财
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
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68,000
(注1)
1.6%-3.2% 169.91-339.81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如有)
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
57天 保本浮动收
益型产品
/ / /

注1: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包括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汕尾明阳”)以及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明 阳”)账户下的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12,000 万元、人民币41,000 万元以及人民币 15,000 万元,合计人民币68,000 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保本型 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 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编号 44202111020178(公司)、44202111020179(揭阳明阳)、44202111020180(汕尾明阳)(注1)

-5-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产品起始日 2021 年11 月2 日
产品期限(日)
57 天
产品到期日 2021 年12 月29 日
客户预期
年化收益率
1.6%-3.2%(详见产品收益说明)
参考指标 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
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观察期 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2 个东京工作日(含)
参考区间 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10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100pi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
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产品收益说明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实际年化收益率= 3.2%×n1/N +1.6%×n2/N,3.2%及1.6%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 为观察期
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 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
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 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
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
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收益日期计算规
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收益支付频率 到期一次性支付
投资冷静期 2021 年10 月29 日12:00 (北京时间)至2021 年11 月1 日12:00(北京时间)
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有权改变决定,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取回全部投资款项。
支付工作日及调
整规则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
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税款 根据现行税法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
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
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其他 若本产品成立,客户资金到账日至产品起始日前一日按中国建设银行牌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但上述利息不计入客户认购本金。自产品起始日(含)起,客户认购本金转入交易账户;自产
品到期日(含)起,本产品交易账户内资金不自动转入活期账户且不再计付利息。

注1:本次委托理财购买单位分为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汕尾明阳以及揭阳明

阳三家公司,认购的产品均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除产品编号外,其他内容一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 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6-

  •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

  • 动性好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 1、公司财务中心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 筛选,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选择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

  • 2、本次选择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 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 融机构(证券代码:601939)。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 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在产权、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9 月30 日
资产总额 51,627,844,863.52 58,086,871,362.91
负债总额 36,543,347,929.50 40,464,297,389.83

-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4,762,198,540.30 17,432,122,95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30,754,067.75 2,537,791,412.20

公司除募投项目以外的项目支出及营运资本支出主要靠自有资金、外部借款 以及债权融资,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2021 年9 月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551,131.92 万元;本次 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68,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4.38%。本次 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 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理财产 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收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 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 年9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0 万 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1 年9 月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金额
实际收回
本金
实际
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5,000 - - 25,000
2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12,000 12,000
3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41,000 41,000
4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15,000 15,000
合计 93,000 - - 9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9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3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93,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3,000
总理财额度 116,00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93,000万元 (包括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 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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