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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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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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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明阳转债”提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条款,截至2021 年2 月25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5 个交易日中已有1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公司已于当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明阳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 者以转股价格(即12.80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 股的“明阳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明阳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明阳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 回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明阳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 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 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 的《关于实施“明阳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一、“明阳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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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 号”文核准,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 月16 日公开发行了1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170,000 万元,其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 其存续起止日期为:2019 年12 月16 日至2025 年12 月15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11 号”文同意,公司1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 月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明阳转债”,债券代码“113029”。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明阳转债”自 2020 年6 月2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其初始转股价格为12.66 元/股,因 (1)公司实施2019 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 年5 月28 日起,转股价格由12.66 元/股变为12.58 元/股;(2)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 记,自2020 年7 月10 日起,转股价格由12.58 元/股变为12.46 元/股;(3)公 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登记,自2020 年11 月25 日起,转股价格由12.46 元/股调整为12.8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授予限 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二、“明阳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 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公司股票自2021 年1 月29 日至2021 年2 月25 日连续15 个交易日内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明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2.80 元/股) 的130%(即16.64 元/股),已触发“明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截至2021 年2 月24 日收盘,累计共有人民币1,022,274,000 元“明阳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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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明阳转债”发行总额的60.13%;累计转股数量为 81,399,406 股,占“明阳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即1,379,722,378 股)的5.90%。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0 年8 月26 日至2021 年2 月25 日) 未持有“明阳转债”,无交易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2 月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明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明阳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明阳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明 阳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 方式等具体事宜。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明阳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该赎回公告 中将明确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将发 布至少3 次“明阳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明阳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 赎回的各项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明阳转债”持有人 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即12.80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明阳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 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 “明阳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明阳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可 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明阳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 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 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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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28138632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董事会
2021 年 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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