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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Aug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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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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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荣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学孔 联系电话: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李华 联系电话: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1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涉及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项 目 工作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培训日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0 次
不适用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1.王建军、谢良玉,朱华山资产重组时所作的
股份限售承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其他承诺
2.王建军、谢良玉资产重组时所作的关于不存在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的承诺
3.王建军、谢良玉、严志兵、金英瑜、肖子建、
黄革委、方超、廖声锋、叶兵资产重组时所作的
承诺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是否
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4.李莉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或重大资产购买
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其他承诺
不适用
5.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裴美英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
不适用
6.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面的承诺
不适用
7.非公开认购对象再融资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 不适用
8.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再融资、重大资产购
买时所做的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不适用
9.李莉、孙祥林、沈智海、王玉信、朱达平、随
群、毕明、董浩、邱丞、崔艳丽的股份增持承诺
不适用
10.朱辉的股份增持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说 明
不涉及
不涉及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学孔 季李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8 月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