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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un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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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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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5 月2 日披 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莉女士,副总裁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 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生以及核心管理人员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邱 丞先生、崔艳丽女士自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自2018 年5 月2 日至 2018 年8 月1 日之间),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 的公司股份。其中,李莉女士承诺增持500 万元至1,000 万元人民币金额的公司 股份。
现李莉女士已提前完成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概述
2018 年5 月7 日,李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20,000 股,增持金额为4,904,426 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2018 年5 月16 日,李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 股,增持金额为913,600 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78)。
公司于2018 年6 月6 日收到李莉女士发来的《股份增持进展告知函》,李莉 女士于2018 年6 月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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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350,000 股,增持金额为4,025,571 元。
| 股东 名称 |
增持均价 (元/股) |
增持数量 (股) |
增持金额 (元) |
占股份总数 比例(%) |
||
|---|---|---|---|---|---|---|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
|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
||||||
| 2018 年5 月7 日 | 11.68 | 420,000 | 4,904,426 | 0.10% | ||
|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
||||||
| 李莉 | 2018 年5 月16 日 | 11.42 | 80,000 | 913,600 | 0.02% | |
|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
||||||
| 2018 年6 月5 日 | 11.50 | 350,000 | 4,025,571 | 0.08% | ||
| 合计: | 850,000 | 9,843,597 | 0.20% |
截至本公告日,李莉女士已完成在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李莉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增持前 | 增持前 | 增持后 | 增持后 |
|---|---|---|---|---|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李莉 | 10,847.40 | 25.02% | 10,932.40 | 25.22% |
|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
6,390.00 | 14.74% | 6,390.00 | 14.74% |
| 合计: | 17,237.40 | 39.76% | 17,322.40 | 39.96% |
三、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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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
-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3、李莉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
-
的公司股份。
-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他人员增持计划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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