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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un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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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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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5 月2 日披 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莉女士,副总裁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 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生以及核心管理人员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邱 丞先生、崔艳丽女士自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自2018 年5 月2 日至 2018 年8 月1 日之间),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 的公司股份。其中,李莉女士承诺增持500 万元至1,000 万元人民币金额的公司 股份。

现李莉女士已提前完成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概述

2018 年5 月7 日,李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20,000 股,增持金额为4,904,426 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2018 年5 月16 日,李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 股,增持金额为913,600 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78)。

公司于2018 年6 月6 日收到李莉女士发来的《股份增持进展告知函》,李莉 女士于2018 年6 月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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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350,000 股,增持金额为4,025,571 元。

股东
名称
增持均价
(元/股)
增持数量
(股)
增持金额
(元)
占股份总数
比例(%)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2018 年5 月7 日 11.68 420,000 4,904,426 0.10%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李莉 2018 年5 月16 日 11.42 80,000 913,600 0.02%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2018 年6 月5 日 11.50 350,000 4,025,571 0.08%
合计: 850,000 9,843,597 0.20%

截至本公告日,李莉女士已完成在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李莉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前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李莉 10,847.40 25.02% 10,932.40 25.22%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6,390.00 14.74% 6,390.00 14.74%
合计: 17,237.40 39.76% 17,322.40 39.96%

三、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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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

  •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3、李莉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

  • 的公司股份。

  •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他人员增持计划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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