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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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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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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17 年10 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 谨慎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基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 对公司战略发展有积极影响,可借助于专业机构投融资经验及当地政策引导支 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以及先进装备制造行业在国内外遴选投资标的,进一步将 公司做大做强。公司管理层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 立有效措施对基金进行严格管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加强风险控制,切实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 案,同意公司待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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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李 全(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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