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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ic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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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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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微科技”)于2021年9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44.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291.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35.7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 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发行价格为 2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738.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8,058.3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审验出 具“天衡验字〔2021〕0010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其中,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930.07 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37,722.99 37,722.9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7.37 10,027.37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55,750.36 55,750.36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若实际募集资 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自筹 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上述项目的实施。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仍存在资金缺口,将由 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需 要,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的使用计划并予以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10,044.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
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
产业基地项目
37,722.99 7,982.26
7,982.26
21.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7.37 2,062.22
2,062.22
20.57%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8,000.00 -
-
-
流动资金项目
合计 55,750.36 10,044.48
10,044.48
18.02%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 291.30 万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1.3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35.78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审核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044.4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1.3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 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宏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 经按照相关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微科技截至2021年9 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微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专字

(2021)01771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审验确认。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1)01771 号);

  •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