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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G MING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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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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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4/04/29 發言時間 18:33:26
發言人 呂金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43-1188#1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4/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9
2.預計發行價格:不超過每股新臺幣10元,亦得無償配發,
但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決議訂定。
3.預計發行總額(股):總額上限為2,5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及認股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之規定,員工依本
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起,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
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情事,且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表現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並經董事長核可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
例如下:
屆滿一年:既得30%
屆滿二年:既得30%
屆滿三年:既得40%
(2)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依原認股價格收回
並辦理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被給與員
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單一員工獲配之股數依募發準則規定辦理。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祈共同創造更高之
公司及股東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500,000股全數發行及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發行價格以無償配發計算,以104年4月21日收盤價每股20.75元估算可能費用化總金
額為新台幣51,875仟元,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別為新台幣10,087仟元(104年以4個
月估算)、25,073仟元(105年)、12,104仟元(106年)及4,611仟元(107年以8個
月估算)。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暫以目前已發行總股數52,423,930股,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500,000
股全數發行估算,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18元(104年)、
0.46元(105年)、0.22元(106年)及0.08元(107年)。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
除法令規定需經股東會通過者外,其餘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
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