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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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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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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 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1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8次,实际参加次数8次, 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1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2次,实际参加次 数2次。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1 年4 月1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21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 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5 月1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 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三)2021 年5 月1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 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四)2021 年6 月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8 月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独立意见》。

(六)2021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七)2021 年11 月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无法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但通过电话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 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 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针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程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 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的途径,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认真参与战略委员会的研究论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2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进一步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涌

2022年4月13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 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1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6次,实际参加6 次,全年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1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次,实际参加1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1 年5 月1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 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二)2021 年5 月1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 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三)2021 年6 月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2021 年8 月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六)2021 年11 月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由于疫情原因不能亲临现场,本人通过电话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仔细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 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行使优化 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 管理目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2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进一步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馨子

2022年4月13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 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1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3次,实际参加3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2021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为: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0次。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1 年8 月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2021 年11 月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向<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由于疫情原因不能亲临现场,本人通过电话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仔细了解公司相关的工作。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 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行使优化公司的 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 标。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 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1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进一步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 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阎丽明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