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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Nov 16, 2022
55661_rns_2022-11-16_c0135060-c840-4995-a4e8-46540c16f622.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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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朗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 栋 42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 栋 4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八: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 徐长军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
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朗新 科技 ” 或 “ 上市公司 ”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10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5 三、资金来源情况 ................................................................................................................. 1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 18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 排 ............................................................................................................................................ 1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 ......................................................................................................................... 2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无 锡朴华 |
指 | 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无 锡群英 |
指 | 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无 锡杰华 |
指 |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无 锡易朴 |
指 |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无 锡曦杰 |
指 |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无 锡富赡 |
指 |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无 锡羲华 |
指 |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八/无 锡道元 |
指 |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 | 指 | 徐长军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杰华、无锡易朴、无锡曦杰、 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及徐长军的合称 |
| 公司、上市公司、朗新 科技 |
指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易视腾科技 | 指 | 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邦道科技 | 指 | 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
| 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朗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徐长军等20名股东所持有的易视腾 科技96%股权和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邦道科技50%股权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名称: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58601116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徐长军、郑新标
通讯方式: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久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
|---|---|---|---|---|
| 郑新标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名称: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58688039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17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徐长军、郑新标
通讯方式: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名称: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 栋 424-1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6247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02 月 17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郑新标、徐长军、侯立民等 42 人
通讯方式: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 栋 424-1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名称: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425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长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6271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02 月 17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徐长军、侯立民、陈佳昱等 19 人
通讯方式: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425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
名称: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 栋 423-1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长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628X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02 月 17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徐长军、郑新标、缑万斋等 18 人
通讯方式: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20 号立业楼 D 栋 423-1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
名称: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4161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02 月 17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郑新标、宋坚、王慎勇等 10 人
通讯方式: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
名称: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417X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02 月 06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郑新标、彭知平、王光星等 31 人
通讯方式: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八
名称: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4145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 年 02 月 06 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郑新标、陈齐标、蒋国伟等 35 人
通讯方式: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 栋 113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参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久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
|---|---|---|---|---|
| 徐长军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朴华与无锡群英,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包括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无锡 易朴以及徐长军。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以下情形导致:
-
1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公司总股本增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
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
-
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4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信 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
- 5 、朗新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6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总 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2 ),无锡群英、无锡曦杰、无锡 易朴、无锡杰华、无锡道元、无锡富赡及无锡羲华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117.06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公司股 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富赡、无锡 道元、无锡羲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3,038,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5,000,000 股)的 35.32% 。
本次权益变动后暨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朴华、无锡群英、 无锡富赡、无锡道元、无锡羲华、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无锡易朴、徐长军)合 计持有公司股票 318,636,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2%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为 1,050,978,888 股,下同)。详细变动情况请见本节“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 |
||
| 无锡朴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84,268,440 | 20.81 | 126,402,660 | 12.0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126,402,660 | 12.0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268,440 | 20.81 | 0 | 0.00 | |
| 无锡群英 | 合计持有股份 | 33,760,080 | 8.34 | 38,245,420 | 3.6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38,245,420 | 3.6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760,080 | 8.34 | 0 | 0.00 | |
| 徐长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38,286,207 | 3.6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9,571,552 | 0.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28,714,655 | 2.73 | |
|---|---|---|---|---|---|
| 无锡杰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32,870,426 | 3.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32,870,426 | 3.1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无锡易朴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31,418,319 | 2.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31,418,319 | 2.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无锡曦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30,500,777 | 2.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30,500,777 | 2.9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无锡富赡 | 合计持有股份 | 9,430,560 | 2.33 | 10,271,040 | 0.9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10,271,040 | 0.9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430,560 | 2.33 | 0 | 0.00 | |
| 无锡羲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8,143,560 | 2.01 | 6,166,440 | 0.5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6,166,440 | 0.5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43,560 | 2.01 | 0 | 0.00 | |
| 无锡道元 | 合计持有股份 | 7,435,440 | 1.84 | 4,474,960 | 0.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4,474,960 | 0.4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35,440 | 1.84 | 0 | 0.00 | |
| 合计 | 143,038,080 | 35.32 | 318,636,249 | 30.32 |
注: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 2019 年 6 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范围增加了无锡杰华、无锡易朴、无 锡曦杰及徐长军。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徐长军先生增持股份
2019 年 6 月 13 日,徐长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 万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 143,158,080 股。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19 年 6 月,朗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徐长军等 20 名股东所持有的易视腾科技 96% 股份和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 持有的邦道科技 50% 股权,合计发行股份 248,211,629 股,上述股东中包含徐长 军、无锡杰华、无锡易朴及无锡曦杰。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告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修订稿)》及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告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暨股份上市公告书》。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由上市时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富赡、无 锡道元、无锡羲华变化为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富赡、无锡道元、无锡羲华、 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无锡易朴、徐长军。
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发行上市。朗新科技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 236,760,433 股。
(三)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80,468,8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后,朗新科技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 355,140,649 股。
(四)徐长军先生增持股份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 ),徐长军先生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22 万股。本次增持完成 后,徐长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38,286,207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增 加至 355,742,849 股。
(五)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新科技分别于 2017 年、 2018 年、 2020 年实施了股 权激励计划,通过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员工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等, 朗新科技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业务单元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 100% 或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 朗新科技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六)“朗新转债”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 1182 号”文核准,朗新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 万元。“朗新转债”(债券代码: 123083 )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朗新转债”转股,朗新科技总股本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70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无锡道元、 无锡富赡、无锡羲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 1,554.54 万股。本次减持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变为 340,197,449 股。
(七) 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43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910,010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 《关于
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8 ),公司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11,515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朗新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持有 9,921,525 股, 朗新科技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八)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2 ),无锡群英、无锡杰华、无锡易朴、无锡曦 杰、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及无锡道元 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117.0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 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共计 21,561,200 股。
基于上述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新科技总股本由 405,000,000 股增 加至 1,060,900,41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 1,050,978,88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143,038,080 股增加至 318,636,249 股,持 股比例由 35.32% 减少至 30.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汇总如下:
| 股东名称/姓 名 |
变动期间 | 权益变动原因 | 持股变动 数量(股) |
变动比 例(%)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 |
2017年12月至2022年 10月期间 |
实施股权激励致公司 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
- | -3.034 |
| 2018年10月至2022年 3月期间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持 股比例被动增加 |
- | 0.038 | |
| 2019年6月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 股比例增加 |
93,602,35 3 |
1.661 | |
| 2020年5月 | 2019年权益分派 | 118,380,2 16 |
无变化 | |
| 2021年6月至2022年 10月期间 |
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
- | -0.536 | |
| 2021年1月至2022年6 月期间 |
公司回购股份,持股比 例被动增加 |
- | 0.316 | |
| 徐长军 | 2019年6月、 | 集合竞价增持 | 722,200 | 0.085 |
| 2020年5月至2020年9 月期间 |
||||
|---|---|---|---|---|
| 无锡富赡、无 锡羲华、无锡 道元 |
2021年7月 | 大宗交易减持 | -15,545,40 0 |
-1.479 |
| 无锡群英、无 锡杰华、无锡 曦杰、无锡易 朴、无锡富 赡、无锡羲 华、无锡道元 |
2022年7月至2022年 11月期间 |
大宗交易及集合竞价 减持 |
-21,561,20 0 |
-2.052 |
| 合计 | -5.000 |
三、资金来源情况
徐长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无锡朴华持有公司股份 126,402,660 股,累计质押 43,7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 ;信息披露义 务人之二无锡群英持有公司股份 38,245,420 股,累计质押 10,06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9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徐长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38,286,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4% ,其中, 28,714,655 股为高管锁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 ,累计质押 9,0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 ; 除前述以外,无其他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在前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 截至2022 年7 月31 日 | |||
| 名称 | 交易方式 | 股数(股) | 交易价格区间 |
| 无锡杰华 | 大宗交易 | 972,700 | 27.48 |
| 无锡曦杰 | 大宗交易 | 1,807,600 | 27.48 |
| 无锡易朴 | 大宗交易 | 1,206,500 | 27.48 |
| 无锡富赡 | 大宗交易 | 209,900 | 27.48 |
| 无锡羲华 | 大宗交易 | 178,300 | 27.48 |
| 无锡道元 | 大宗交易 | 131,200 | 27.48 |
| 无锡群英 | 大宗交易 | 2,943,800 | 27.48 |
| 无锡群英 | 集合竞价 | 3,253,300 | 29.80-32.25 |
| 截至2022 年9 月30 日 | |||
| 名称 | 交易方式 | 股数(股) | 交易价格区间 |
| 无锡群英 | 集合竞价 | 1,220,000 | 22.01-22.55 |
| 截至2022 年10 月31 日 | |||
| 名称 | 交易方式 | 股数(股) | 交易价格区间 |
| 无锡群英 | 集合竞价 | 3,616,500 | 23.88-26.34 |
| 截至2022 年11 月15 日 | |||
| 名称 | 交易方式 | 股数(股) | 交易价格区间 |
| 无锡杰华 | 大宗交易 | 1,006,000 | 23.62 |
| 无锡曦杰 | 大宗交易 | 1,869,400 | 23.62-25.25 |
| 无锡易朴 | 大宗交易 | 1,247,800 | 23.62-25.25 |
| 无锡富赡 | 大宗交易 | 217,100 | 23.62-25.62 |
| 无锡羲华 | 大宗交易 | 184,400 | 23.62 |
| 无锡道元 | 大宗交易 | 135,600 | 23.62 |
| 无锡群英 | 集合竞价 | 1,361,100 | 25.18-25.93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
4 、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业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八: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徐长军
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无锡新吴区净慧东道90 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B 栋10、11楼 |
| 股票简称 | 朗新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8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 B栋1130室 |
| 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 座B栋1131室 |
||
|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 源路20号立业楼D425 |
||
|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 源路20号立业楼D栋 423-1 |
||
|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 座B栋1134室 |
||
|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 座B栋1132室 |
||
|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号无锡软件园天鹅 座B栋1133室 |
||
| 徐长军 | 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 六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否□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
|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备注: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3,038,080股 持股比例:35.3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75,598,169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持股数量:318,636,24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0.3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17年12月至2022年11月 方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导致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 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及通过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 否□ (备注: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交 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
是□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备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发行完成) |
(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八: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徐长军
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