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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Mar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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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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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商业贿赂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机制、维护商业活动公平竞 争秩序,并确保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活动中做到诚信、廉洁、自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部门、经营 单元、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为 “ 公司 ” 或 “ 集团 ”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 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生)、董事、监事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正当商业往来,杜绝任何形式 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条 在商业交易活动中,公司员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 商业利益、对公司经营有实际价值的任何信息或机会, “ 不正当手段 ” 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超出正常商务往来惯例水平的方式:

( 1 )赠与或表示愿意赠与相关人员货币或货币等价物;

( 2 )免费或低价向相关人员提供或表示愿意免费或低价提供非货币形式的 财物(不论其形式为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免费借予 家用电器、车辆、房屋、有价证券(含股票、债券等)等;

( 3 )以其他任何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或表示愿意提供任何其他特殊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招待、提供任何形式的报销、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 签订任何利润分享协议等财产性利益,以及荣誉、就学、培训、就业、特殊机会 等非财产性利益。

( 4 )支付不需要或者未执行的服务的费用,以高出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与 相关人员进行交易,支付不必要的市场调研报酬,或者支付不必要的广告费或者 类似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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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超过正常业务推广或产品推广的合理需求分发产品样品,以换取对公 司有利的行动。

为避免疑义,本制度中所述之 “ 相关人员 ”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官员、客户、潜 在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其近亲属等利益相关人。

第四条 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条款,才允许与客户、潜在客户、供应商或合作 伙伴开展商务宴请、消遣、娱乐或其他社交活动:

( 1 )活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了解,并拓展更紧密的业务关系;

( 2 )活动的性质、频率和费用成本合理,并符合一般商业惯例;

( 3 )活动符合公序良俗,不在任何带有赌博、色情、涉毒等性质的场所活

动;

( 4 )活动不被视为未来业务的充分条件或保证;

( 5 )活动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及法规。

第五条 在开展第四条所述的社交活动时,应遵循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经相 应级别公司领导批示后支取或报销费用。

第六条 若公司需聘请相关人员或机构为公司供应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 时,前提是该等产品或服务应具有商业或技术重要性并确实符合公司的需求,公 司应与相关人员或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此外,必须满足所有下述要求:

( 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经合理判断对公司具有商业价值;

( 2 )供应商提供实际产品或履行真实服务,并应用于公司经营中;

( 3 )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合理、质量合格,以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为 原则;

( 4 )产品或服务的价款须与相关地区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有) 相当,不存在不合理的显著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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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采购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签署,且应尽可能根据采购的产品 / 服务的具体内容,就产品 / 服务的规格或类型、交付时间、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 式、成果的提交、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第七条 如公司或员工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 ( 1 )招投标活动的目的应是满足公司的真实经营需求;

  • ( 2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4 )符合公司关于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制度、规定和流程。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不得违反公司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虚报费用、截留资 金等。

第九条 公司员工不得从合作方处收受或索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 当利益,或利用职位影响合作方的选择与评估,使特定合作方得到超出正常商业 “ ” 水平的 特殊待遇 。

第十条 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并接受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并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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