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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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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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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0-10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朗新科技 ” 或 “ 公司 ” )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公 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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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
(三)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 <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二、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20 年 7 月 27 日;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9.25 元 / 股;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2 人,授予数量为 65.00 万股。
本次办理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
| 姓名 | 职务 | |||
| 张明平 | 副董事长 | 50.00 | 1.63% | 0.0490% |
| 鲁清芳 | 财务总监 | 15.00 | 0.49% | 0.0147% |
| 合计 | 65.00 | 2.12% | 0.0637% |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
-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
配偶、父母、子女。
-
3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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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比例 | |
|---|---|---|
| 解除限售时间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
上述 “ 净利润 ” 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 2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 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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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 ||
|---|---|---|
| P≥100% | ||
| 限售的股票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 ||
| 达标 |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 |
| 70%≤P<100% | 限售的股票份额×S”,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 | |
| 司回购注销 | ||
|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 ||
|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 ||
| 不达标 | 限售的股票份额不能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 | |
|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 | ||
| 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 ||
“P” 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 S 为当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份额比例, 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 70% 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除 限售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当期不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完成业绩目标 70% 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 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3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 × 个人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 评价标准 | S | A | B | C | D |
| 对应等级 | 卓越 | 优秀 | 良好 | 符合预期 | 有待改进 |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100% | 100% | 60% | 0%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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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予股份的验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普华永道 ” )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0) 第 0871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止,贵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实际授 予激励对象 2 人,从相关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股款人民币 6,012,500.00 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5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362,500.00 元。所 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止,连同原经普华永道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出具 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0) 第 0352 号验资报告时的股本人民币 1,020,527,026.00 元,连同因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 期权行权而增加的股本 98,700.00 元,贵公司本次增资后总股本为人民币 1,021,275,726.00 元,代表每股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 1,021,275,726 股,其中包 括有限售条件股份 327,402,250 股,无限售条件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693,873,476 股。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性质 |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6,752,250 | 32.01% | 650,000 | 0 | 327,402,250 | 32.0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93,873,476 | 67.99% | 0 | 0 | 693,873,476 | 67.94% |
| 三、股份总数 | 1,020,625,726 | 100.00% | 650,000 | 0 | 1,021,275,726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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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021,275,726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 0.0799 元 / 股。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没有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张明平先生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 65,100 股。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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