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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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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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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乐)

本人担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7 次,实际出席 17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 2021 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1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 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 、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21 年 2 月 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3 、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2021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续聘 2021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4 、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调 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5 、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发表了独立意见。

6 、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7 、 2021 年 9 月 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发表了独立 意见。

8 、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 了独立意见。

9 、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2021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1 、本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 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从而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 2021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 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 勉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