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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 M&A Activity 2017
Jul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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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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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说明
“ ” “ ” “ ”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粉磁材 、 本公司 或 公司 )拟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领益科技100%股权。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现就 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2017年2月27日,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7日开市起停牌。
2、2017年3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并 在停牌期间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3、2017年4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 公告》,披露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并继续停牌,在停牌期间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4、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进行初步磋商,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股票停牌后,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 交和在线填报。
5、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确定了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6、2017年7月25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书》,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本协议任何一方,只能 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使用由协议其他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在本 次交易完成前,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 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主管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 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7、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报告书期间,相关 的保密信息仅限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公司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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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 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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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之签章页)
上市公司: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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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之签章页)
交易对方: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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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之签章页)
交易对方: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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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之签章页)
交易对方: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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