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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CHENG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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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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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日期:中華民國一○四年六月九日(星期二)下午二時

股東會地點: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十二路 8 號(新辦大樓 1 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03 年度營業報告。

  • 說 明: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監察人審查 103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說 明:監察人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本公司 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已依公司法第 228 條編製完成,其中 103 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字信會計師、陳君滿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 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上述財務報告表冊併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 配之議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監察人查核竣事,出具監察人書面審 查報告書在案。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 本公司 103 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新台幣 145,568,810 元,每股配發 1.9 元(每 仟股配發 190 股),現金股利新台幣 45,969,100 元,每股配發 0.6 元。

    • (二) 103 年度可分配盈餘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爰配合公司未來營運需求,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有關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 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 ) 為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資金需求,擬自103年度可分配盈餘項下提撥新台幣 145,568,8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4,556,881股,每股面額10元,按增資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90股,本次增資發行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增資 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併湊 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畸零股份擬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 ( 二 ) 上述增資事宜,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 ( 三 )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 變動而須修正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 四 ) 本次配發之股票股利,如經主管機關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董事補選案。

  • 說 明:(一) 董事羅國華先生於103年12月1日請辭董事一職,為符合本公司章程第17條之規 定,擬於本次股東常會辦理補選董事一席。

    • (二) 依本公司章程第17條規定,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 司104年04月29日董事會審查通過在案,其詳細資料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 本次補選之董事任期自 104 年 6 月 9 日起至 106 年 6 月 8 日補足原任期止。

第四案:(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一)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 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爰依 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 (三) 提請 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