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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 HARMONIOUS DRIVE SYSTEM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Sep 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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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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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的谐波
股票代码:688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 227 号 2 楼 C 区 206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 7 层 70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绿 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的谐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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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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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 绿的谐波、公司、 上市公司 |
指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先进制造基金 |
指 |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先进制造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减持公司股份 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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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2楼C区206室 |
| 成立日期 | 2015年05月11日 |
| 经营期限 | 2015年05月11日至2026年06月07日 |
| 注册资本 | 2200000万人民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42453915W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7层704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居留权 |
|---|---|---|---|---|---|
| 高国华 |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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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迪哲医药(股票简称“迪哲医 药”、股票代码:688192.SH)26.95%的股份,持何氏眼科(股票简称“何氏眼 科”、股票代码:301103.SZ)6.74%的股份,持天智航(股票简称“天智航U”、股票代码:688277.SH)6.08%的股份,持亚盛医药(股票简称“亚盛医药
- -B”、股票代码:6855.HK)6.05%的股份,持归创通桥(股票简称“归创通桥-
B”、股票代码:2190.HK)6.16%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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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绿的谐波于 2022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先进制造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即《苏 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9),先进制造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5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截至本 报告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 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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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绿的谐波无限售流通股 10,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4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绿 的谐波无限售流通股【8,429,133】股,占绿的谐波股本总额的 4.99998%,持股 比例已低于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基金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 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绿的谐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的 0.81%。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先进制造基金通过大宗交 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478,867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2.66%。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基金直接持有绿的谐波股 份为 8,429,13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4.99998%,已低于 5%。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先进制造基金 | 询价转让 | 2021年9月17日 | 980,000 | 0.81% |
| 先进制造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2 年7 月14 日— 2022年8月3日 |
3,371,600 | 2.00% |
| 先进制造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2 年8 月12 日— 2022年9月8日 |
1,107,267 | 0.66%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先进制造基金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0,200,000 | 8.47% | 8,429,133 | 4.9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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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持有的股份,持股比例为占上市公司当时总 股本 120,416,700 股的 8.47%。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市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披 露《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 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获得 3,688,000 股转增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变动后持有的股份为出具本报告时持有的股份,持股比 例为上市公司当期总股本 168,583,380 股的 4.99998%。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的谐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 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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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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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绿的谐波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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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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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股票简称 | 绿的谐波 | 股票代码 | 68801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乳山路227号2 楼C区206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 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 与□其他■(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通过交易所 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10,200,000股 持股比例:8.4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8,429,133股 持股比例:4.99998% 变动数量:5,458,867股 股份变动比例:3.47%(权益变动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减 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否□ |
13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1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高国华
==> picture [17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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