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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Jan 5, 2012
54627_rns_2012-01-05_150531a0-fc02-4525-af9b-921e42d0f91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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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河南佰利联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佰利联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6号”文核准,佰利联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6,181.8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818.16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64,319.68万元超募资金61,498.4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1日出具的亚会验字【2011】027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 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4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43,4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 月 5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本金)为 18,098.48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为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和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 305 万元。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还承诺当募集 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度。
以上事项已经2012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佰利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 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佰利联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航证券对佰利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眭衍照 巴 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