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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Feb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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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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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信会师函字 [2021] 第 ZG0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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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目录 页次 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关于龙蟒佰利联集 1-4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 事项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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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 2 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信会师函字[2021]第 ZG01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向贵会报送了封卷材料,完成了封卷,本次发行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获得贵会核准。
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 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 —— 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 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 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 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的有关规定,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所有与本次 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逐条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施 2020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数量和发行 价格的说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2,032,020,889.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人民币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 223,522,297.79 元(含税)。发行人已实施完成权益分派方案。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 11.02 元/股调整为 10.9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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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发行数量由 205,517,241 股调整为 207,589,367 股。 二、会后事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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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信已对发行人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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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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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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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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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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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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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发行人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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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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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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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人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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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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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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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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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办本次非公开发行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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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王旭东、孟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及其经办律师霍庭、潘沁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其经办会计师许培梅、龙勇未发生更换或受到有关部门的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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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人未作出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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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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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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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发行人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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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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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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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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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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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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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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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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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行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8、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 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0 年 12 月 7 日)起至本承 诺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 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 —— 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 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 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 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中所述的 可能影响本次发行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 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会影响本次发行的事项。本次发行 仍符合发行条件。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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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蟒 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 承诺函》之签章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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