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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er Tech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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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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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46 麗清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10/11 發言時間 15:45:48
發言人 李鋆辰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26112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資案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10/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10/11至民國107/10/1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轉投資大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現金增資金額最高不超過美金6,0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21,735,303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6,0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LED車用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至107.06.30為新台幣1,328,004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107年第2季稅後淨利新台幣72,938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22,060,20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公司營運需要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投審會已核准美金29,711,480元;港幣38,200,000元
本次投資美金6,000,000元。
總計美金35,711,480元;港幣38,200,000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84.1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8.8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93.2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29,711,480元;港幣38,200,000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56.9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4.5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79.5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352,211仟元
105年246,286仟元
104年225,85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