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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r 1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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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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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00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 年3 月9 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13 年3 月1 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发送给每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 人,亲自出席表决7 人,委托出席1 人,缺席1 人。董事陈永红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参加会议;董事 郭伟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张晋女士出席并 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延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公司与中工国际拟就尼加拉 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合同金额计人民币56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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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处臵土地资产的议案》;
依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整体规划和《兰州市鼓励企业出城入园 进行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要求,公司一块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 338 号的宗地列为规划范围(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0)第A0691 号),公司拟将该资产进行处臵。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 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 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各项规定,符合配 股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蓝科高新配股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情况及 表决结果如下:
4.1 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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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
-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3 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32,000 万股为 基数,按不超过每10 股配1.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预计 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不超过3,520 万股。若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可配 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配售比例及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4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股票市场交易的情况,在不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 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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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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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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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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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5 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 股股东(配 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6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本次配股所募 集的资金拟投入下述项目:
(1)增资控股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特 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改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7,513.68 万元,其 中拟以募集资金投资5,000 万元;
- (2)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 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拟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臵换。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7 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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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 东共同享有。
- 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8 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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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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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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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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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配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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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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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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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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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配股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次配股方案尚需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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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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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其中计划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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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用于“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改项目”,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本 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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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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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3 号文核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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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了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88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270,176.8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729,823.12 元。公司出具了《甘肃蓝科石 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甘肃蓝 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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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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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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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和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 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 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规模、对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臵 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市场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作适当 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 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归还先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
(4)签署本次配股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 同和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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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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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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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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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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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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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授权董事会按 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和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 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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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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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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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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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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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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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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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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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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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另行发出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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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本次配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配股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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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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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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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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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蓝科石化 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 真研究,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交易的关联性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近期公司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拟就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进行合作。该合同的主要 内容包括:尼加拉瓜油料分配厂项目一号安装包(三个球形储罐的制造与安装), 以及该油料分配厂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合同金额预计人民币5000余万元。
由于中工国际与本公司同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故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和独立判断,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 关联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
由于合同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中工国际按照工程进度的有关规定支付 给公司,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球罐类产品的国际项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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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范围,对提高公司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 务,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长华:
孙茂竹:
王正东:
201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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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中工国际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现就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项目业务,符合公司经营管理 和发展的需要;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交易价格由公开招投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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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民:
李旭杨:
201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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