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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Nov 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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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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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1-01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 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六个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了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2,772.9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67 号) 验证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0,000 万元于2011 年8 月用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蓝 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滨公司)增资,现募集资金余额为 62,772.98 万元。
2011 年8 月用于对上海蓝滨公司增资的2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中,18,830.20 万元用于置换上海蓝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鉴证报告》(天健 正信审(2011)专字第010792 号)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鉴证 确认。20,000 万元中的剩余资金1,169.80 万元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设备 购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截止2011 年9 月30 日,公司新签合同为72,372.36 万元,同比增长34.29%。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迅速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 净额9.66%,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周转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若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可随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度不受影响。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 还。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 “ ” “ ” 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科高新 、 公司 )的保 “ ” “ ” 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本公司 )委派保荐代表 人周新宇、彭朝晖,就蓝科高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 833 号文核准,同意蓝科高新首 次公开发行新股 8,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27.0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772.98 万元。
2 、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20,000 万元于 2011 年 8 月用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 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现募集资金余额为 62,772.98 万元。
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迅速增加。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蓝科高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 募集资金净额 9.66%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周转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情形。蓝科高新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若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可随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度不受影响。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
还。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新宇、彭朝晖经核查后发表 如下意见:
1 、蓝科高新本次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本次事宜尚需蓝科高新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相关意见。
2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 6 个月,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 超过 6 个月”的相关规定。
3 、蓝科高新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蓝科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新宇 彭朝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