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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fang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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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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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 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能够积极落实;公 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四、对公司201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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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公司201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核查,本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得薪酬以及独立董事津贴,均是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为原 则所确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薪酬确定、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公司聘请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 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行政总监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对魏树焕女士的简历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 魏树焕女士具备所任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 资格,未发现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魏树焕女士为公司行政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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