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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E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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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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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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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目錄

頁次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 1
報告事項 ... 2
承認事項 ... 3
臨時動議 ... 3

【附件】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 4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 6
三、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 ... 7
四、114年度董事酬金資訊 ... 29
五、114年度盈餘分派表 ... 30

【附錄】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 ... 31
二、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 36
三、董事持股資料 ... 38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一、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二、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三、地點:珍豪大飯店。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

四、主席致開會詞。

五、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 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5. 本公司114年前3季盈餘分派報告。

六、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謹報請 公鑑。(董事會提)

說明:一、營業報告書,請詳附件一第4頁至第5頁。
二、謹報請 鑑核備查。

[第二案]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謹報請 公鑑。(董事會提)

說明:一、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詳附件二第6頁。
二、謹報請 鑑核備查。

[第三案]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謹報請 公鑑。(董事會提)

說明:一、董事會決議分派員工酬勞現金新台幣1,841,000元,董事酬勞新台幣920,000元,並以本項員工酬勞之全數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
二、謹報請 鑑核備查。

[第四案]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謹報請 公鑑。(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資訊,請詳附件四第29頁。
二、謹報請 鑑核備查。

[第五案]

案 由:本公司114年前3季盈餘分派報告,謹報請 公鑑。(董事會提)

說明:一、因考量集團企業之營運發展與資金需求,本公司114年前3季獲利不分派。
二、謹報請 鑑核備查。

-2-


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表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美慧會計師及吳鈞麟會計師查核完竣,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並分別出具查核報告。

二、上述書表請詳附件一至附件三第4頁至第28頁。

三、依法提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次擬分派114年度之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66,458,549元,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30元,盈餘分派表請詳附件五第30頁。

二、現金股利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依股東分配後之小數點數值由大至小排列進位,分配至零為止。

三、嗣後本公司如因買回公司股份等作業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本案俟經股東常會承認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並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五、依法提請承認。

決議:

臨時動議

-3-


【附件一】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114(2025)年全球進入川普2.0時代,政經局勢劇烈震盪。美國推行強勢保護主義與高關稅政策,加劇美中貿易戰,重塑全球供應鏈並帶來通膨上行風險,儘管全球經濟維持約3%的微幅成長,但各國表現分歧。而本公司的營運表現依舊在提高現金水位與降低庫存水位的策略中穩健成長,嚴謹的成本控管與積極的存貨去化亦使本公司產品毛利率保持良好的水準。

本公司114年在產品面持續開發多種使用情境的產品,如適合商務辦公的靜音、人體工學並結合Office應用的鍵鼠、具AI快捷功能的Copilot產品,以及瞄準專業遊戲玩家的方向盤、手把等Gaming系列產品;銷售面則實施找回舊客戶、拓展新客戶及協助主要客戶成長的策略為營收增添動能,輔以積極參展與精準投放廣告,爭取品牌曝光;在供應鏈及製造端掌握關鍵技術趨勢,建立生產新動能,另將部分產品委外製造以降低庫存,再部署備援供應,於必要時進行彈性調度,已達分散風險的目標。

在全球情勢尚不明朗的環境下,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收僅較前一年度微幅下降2%,且合併毛利率依然維持較高的水準,使本業營運獲利;業外受惠於妥善的資金配置與不動產投資,利息收入與出租資產收入為本公司持續創造現金流入。然而,114年台幣面臨強勢升值,造成本公司及子公司認列金額較大之兌換損失,侵蝕整體獲利,且113年認列處分投資性不動產等業外利益使比較基期提高,114年度稅後淨利較前一年度減少50%。

綜上所述,本公司營運績效尚屬良好,財務結構穩固、資金充裕,具備足夠的韌性得以在現今存有多項不確定性的外在環境中因應挑戰與風險,待市場的機會來臨時善加把握。

謹就本公司114年度經營績效報告如下: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約為新台幣9.6億元,較113年度新台幣9.8億元減少2%。合併營業利益約為新台幣5,300萬元,較113年度減少29%,稅後淨利歸屬母公司約為新台幣7,100萬元,較113年度減少50%,稅後每股盈餘為0.32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成長率
營業收入 959,364 978,816 (2%)
營業毛利 393,102 394,372 (0%)
營業費用 340,222 320,237 6%
營業利益 52,880 74,135 (29%)
稅前淨利 91,849 180,506 (49%)
稅後淨利 70,257 142,804 (51%)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70,983 142,647 (50%)

二、預算執行情形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原則」,本公司114年未公開財務預算,故不適用。

-4-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一)財務收支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變動金額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3,837 213,331 (109,49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6,839) 315,388 (342,22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4,829) (169,545) 4,716

本公司114年度之利息收入為新台幣33,724仟元,主要為營業活動之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為6,412仟元,兌換損失淨額為13,249仟元,此外114年度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為103,837仟元,合併投資及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為191,668仟元,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含匯率變動影響數)減少121,671仟元,年底合併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為1,135,920仟元。現金及約當現金加計持有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餘額為1,403,390仟元。

(二)獲利能力分析

| 年度
項目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 | --- | --- |
| 財務結構分析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2.63% | 13.64%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511.33% | 525.28% |
| 償債能力分析 | 流動比率 | 927.15% | 912.00% |
| | 速動比率 | 847.80% | 838.45% |
| 經營能力分析 | 應收款項收現日數 | 39 | 33 |
| | 平均售貨日數 | 78 | 91 |
| 獲利能力分析 | 資產報酬率 | 2.12% | 4.14% |
| | 權益報酬率 | 2.31% | 4.69% |
| | 純益率 | 7.50% | 14.60% |
| | 每股盈餘(元) | 0.32 | 0.64 |

四、研究發展狀況

2025年受台幣升值、記憶體、貴重金屬與原物料價格飄漲影響,個人電腦與手機皆面臨成本上升威脅。公司產品策略除了持續降低成本,也須調整配套推出高附加價值、高毛利產品,或透過降規維持售價,以降低成本衝擊。

目前應用於電腦視訊與通話設備的網路攝影機與耳機麥克風需求回溫,2026年將導入降低成本方案,升級USB雙頭A+C介面,並開發直播與通訊體驗的高畫質網路攝影機與有線、無線麥克風,以及具資安人臉辨識的網路攝影機。藍牙喇叭耳機亦為市場需求重點,對於輕巧易攜帶的接受度高,推案將致力於體積小、音質佳的喇叭耳機產品。

遊戲電競產品的遊戲賽車方向盤、電競無線鼠、遊戲手柄成長明顯,2026年將續推新款力回饋方向盤、類XBOX手柄並新增飛行搖桿,以及兼顧手感與快速移動的無線輕量遊戲鼠。

鍵鼠繼導入Copilot後,2026年計畫推出商務用的無線輕量鼠,並開發充電五分鐘可使用一週的商務快充鼠。同時,因應精簡型鍵盤需求增加,公司也將升級一區、兩區鍵盤,並推出有線與無線雙模鍵盤。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蘇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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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7-


茲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真實性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銷貨收入較民國 113 年度減少,但本年度前十大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較上年度仍呈現增長趨勢,因部分前十大銷售客戶其增加之金額及比重係屬重大,故本會計師將該部分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二一。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查核程序包括:

  1. 瞭解並測試與銷貨收入認列之發生相關主要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2. 針對上述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分析變動原因,並檢視其期後是否發生重大銷貨退回或折讓。
  3. 自上述銷售客戶銷貨收入明細中選樣抽核,檢視相關出貨憑證及收款情形。

其他事項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及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8-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9-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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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吳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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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美慧

吳鈞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30349292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昆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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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135,920 32 $ 1,257,591 35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396 - 992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48,721 2 46,157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六) 267,470 8 279,833 8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附註四、九、二一及二八) 110,513 3 93,395 2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 2,263 - 7,378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10,146 - 214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 111,478 3 131,025 4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75,652 2 58,351 2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762,559 50 1,874,936 52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144,612 4 113,353 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380,509 11 382,547 1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二九) 636,108 18 630,586 17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42,361 1 55,013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十五及二九) 463,436 13 461,583 1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57,619 2 84,181 2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2,125 - 842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三十) 50,630 1 22,707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777,400 50 1,750,812 48
1XXX 資產總計 $ 3,539,959 100 $ 3,625,748 100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一) $ 43,800 1 $ 32,565 1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十七) 31,765 1 37,938 1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76,334 2 70,219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302 - 27,835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11,301 1 11,573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10,967 - 10,767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5,636 1 14,687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90,105 6 205,584 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202,704 6 215,042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16,657 - 23,872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35,552 1 47,663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附註二八) 1,973 - 2,28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56,886 7 288,861 8
2XXX 負債總計 446,991 13 494,445 14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股本
3110 普通股 2,215,285 63 2,215,285 61
3200 資本公積 227,517 6 227,448 6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73,403 14 458,944 13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39,415 15 623,883 17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八及十二) 185,689 5 161,496 4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198,507 34 1,244,323 34
3400 其他權益(附註八及十二) ( 591,390 ) ( 17 ) ( 589,784 ) ( 16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3,049,919 86 3,097,272 85
36XX 非控制權益 43,049 1 34,031 1
3XXX 權益總計 3,092,968 87 3,131,303 86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539,959 100 $ 3,625,748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富民


民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合作投資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上市日呈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二八)
4100 銷貨收入 $ 946,063 99 $ 976,856 100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13,301 1 1,960 -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959,364 100 978,816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及二二) 566,262 59 584,444 60
5900 營業毛利 393,102 41 394,372 40
營業費用(附註四、九、十九、二二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 103,600 11 98,414 10
6200 管理費用 222,483 23 214,700 2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618 1 7,264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6,521 1 ( 141)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40,222 36 320,237 33
6900 營業淨利 52,880 5 74,135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十二、二二、二八及三一) 16,885 2 65,828 7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二) ( 5,228) ( 1) 6,746 1
7100 利息收入 33,724 4 41,522 4
7510 利息費用 ( 6,412) ( 1) ( 7,725) (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8,969 4 106,371 11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91,849 9 $ 180,506 18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21,592 2 37,702 4
8200 本年度淨利 70,257 7 142,804 14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九) 760 - 2,429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48,886 5 ( 1,006)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十二) 2,401 1 ( 2,456)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三) ( 8,430) ( 1) 2,724 -
8310 43,617 5 1,691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4,882) ( 4) 41,199 5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十二) ( 502) - 2,021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三) 7,494 1 ( 8,991) ( 1)
8360 ( 27,890) ( 3) 34,229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15,727 2 35,920 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85,984 9 $ 178,724 18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70,983 7 $ 142,647 15
8620 非控制權益 ( 726) - 157 -
8600 $ 70,257 7 $ 142,804 1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86,593 9 $ 178,693 18
8720 非控制權益 ( 609) - 31 -
8700 $ 85,984 9 $ 178,724 18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10 基本 $ 0.32 $ 0.64
9810 稀釋 $ 0.32 $ 0.6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兆盈会

12月31日

公司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A1 113年1月1日餘額 其他
其他 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 機構業務 經理人 經理人
$ 2,215,285 $ 227,216 $ 451,653 $ 639,147 $ 75,387 ($ 10,418) ($ 613,464) $ 2,984,806 $ 31,156 $ 3,015,962
112年度盈餘抵餘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7,291 - ( 7,291 ) - - - - - - -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 - - ( 15,264 ) 15,264 - - - -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66,459 ) - - ( 66,459 ) - - ( 66,459 ) - ( 66,459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229 - - - - - 229 - - 229 - 229
M5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3 - - - - - 3 ( 3 ) - - -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142,647 - - 142,647 157 142,804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943 34,366 ( 263 ) 36,046 ( 126 ) 35,920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44,590 34,366 ( 263 ) 178,693 31 178,724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2,847 2,847
Q1 是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5 - ( 5 ) - -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215,285 227,448 458,944 623,883 161,496 23,948 ( 613,732 ) 3,097,272 34,031 3,131,303
113年度盈餘抵餘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4,459 - ( 14,459 ) - - -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 - - ( 84,468 ) 84,468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132,917 ) - - ( 132,917 ) - ( 132,917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42 - - - - - 42 - 42
C17 行使歸入權 - 27 - - - - - 27 - 27
M3 是分子公司 - - - - - ( 1,098 ) - ( 1,098 ) ( 169 ) ( 1,267 )
D1 114年度淨利(損) - - - - 70,983 - - 70,983 ( 726 ) 70,257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608 ( 28,001 ) 43,003 15,610 117 15,727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71,591 ( 28,001 ) 43,003 86,593 ( 609 ) 85,984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9,768 9,768
Q1 是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15,510 - ( 15,510 ) - 28 28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215,285 $ 227,517 $ 473,403 $ 539,415 $ 185,689 ($ 5,151 ) ($ 586,239 ) $ 3,049,919 $ 43,049 $ 3,092,968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15-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成立企業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91,849 $ 180,50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1200 利息收入 ( 33,724) ( 41,522)
A20100 折舊費用 26,352 30,205
A2990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11,747) ( 26,517)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6,521 ( 141)
A20900 利息費用 6,412 7,725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5,228 ( 6,746)
A20200 攤銷費用 3,500 5,075
A29900 廉價購買利益 ( 2,337) -
A21300 股利收入 ( 2,291) ( 5,931)
A29900 處分子公司利益 ( 1,683) -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淨額 615 ( 4,896)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失(利益) ( 73) 18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 ( 22,265)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 - ( 3,576)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 23,075) ( 8,046)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18 840
A31200 存 貨 31,294 54,21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7,779) ( 1,77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 834) -
A32125 合約負債 11,261 12,423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 4,872) 16,762
A32180 其他應付款 6,777 4,56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120 ( 12,633)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44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02,632 177,836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8,448 40,255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200 收取之股利 $ 2,291 $ 5,93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9,534) ( 10,69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3,837 213,33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65,935 489,128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65,138) ( 369,472)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59,125 -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46,359)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2,502 -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1,833)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35,167) ( 2,403)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9,704) ( 28,638)
B05000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18,000 -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6,563) -
B07600 收取之股利 8,751 7,778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1,860 -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1,845 ( 2,314)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93) ( 93)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087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 197,061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18,25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26,839) 315,38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33,159) ( 66,459)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138) ( 87,750)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1,525) ( 9,675)
C05600 支付之利息 ( 6,540) ( 7,818)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1,494) 2,847
C09900 行使歸入權 27 -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690)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4,829) ( 169,545)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33,840) 15,036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 121,671) $ 374,21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57,591 883,38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35,920 $ 1,257,59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李百民同

-18-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9-


茲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真實性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銷貨收入較民國 113 年度減少,但本年度前十大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較上年度仍呈現增長趨勢,因部分前十大銷售客戶其增加之金額及比重係屬重大,故本會計師將該部分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及十六。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查核程序包括:

  1. 瞭解並測試與銷貨收入認列之發生相關主要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2. 針對上述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分析變動原因,並檢視其期後是否發生重大銷貨退回或折讓。
  3. 自上述銷售客戶銷貨收入明細中選樣抽核,檢視相關出貨憑證及收款情形。

管理階層及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20-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21-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美慧

img-4.jpeg

會計師 吳鈞麟

img-5.jpeg

吳美慧

吳鈞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3034929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1999

民国11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318,887 10 $ 542,258 17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附註四、八及十六) 105,508 4 77,745 2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 165 - 388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四、十三及二二) 379,601 12 400,967 13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十八) 9,814 - -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九) 3,774 - 14,123 -
1410 預付款項 1,208 - 814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32,529 1 32,614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851,486 27 1,068,909 33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39,055 1 44,459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1,774,721 57 1,600,343 5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及二三) 404,881 13 408,445 1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145 - 23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十八) 53,714 2 78,813 3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2,125 - 842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 10,415 - 10,801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285,056 73 2,143,940 67
1XXX 資產總計 $ 3,136,542 100 $ 3,212,849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十六) $ 10,167 - $ 4,047 -
217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三及二二) 28,981 1 32,723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八) - - 27,692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二) 94 - 93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二) 30,182 1 26,146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69,424 2 90,701 3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八) 16,600 1 23,872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二) 56 - 150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543 - 85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7,199 1 24,876 1
2XXX 負債總計 86,623 3 115,577 4
權益(附註四及十五)
股本
3110 普通股 2,215,285 71 2,215,285 69
3200 資本公積 227,517 7 227,448 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73,403 15 458,944 1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39,415 17 623,883 20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十) 185,689 6 161,496 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198,507 38 1,244,323 39
3400 其他權益(附註十) ( 591,390) ( 19) ( 589,784) ( 19)
3XXX 權益總計 3,049,919 97 3,097,272 96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136,542 100 $ 3,212,849 100

量事長:卓世坤

202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卓安民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5年上月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十六) $ 563,074 100 $ 583,11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九、十七及二二) 376,759 67 365,265 63
5900 營業毛利 186,315 33 217,850 37
營業費用(附註八、十四、十七及二二)
6100 推銷費用 36,840 7 37,046 6
6200 管理費用 98,519 17 101,902 1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273 - 2,214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6,538 1 (74)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44,170 25 141,088 24
6900 營業淨利 42,145 8 76,762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 44,147 8 71,958 1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十七、二二及二四) (1,872) (1) 16,871 3
7100 利息收入 4,885 1 8,821 2
7510 利息費用 (4) - (116)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7,156 8 97,534 17
7900 稅前淨利 89,301 16 174,296 30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十八) 18,318 4 31,649 5
8200 本年度淨利 70,983 12 142,647 25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四) $ 760 - $ 2,429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5,404) ( 1) 4,119 1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十) 56,685 10 ( 7,592) (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十八) ( 8,430) ( 1) 2,724 -
8310 43,611 8 1,68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5,495) ( 6) 43,357 7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十八) 7,494 1 ( 8,991) ( 1)
8360 ( 28,001) ( 5) 34,366 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15,610 3 36,046 6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86,593 15 $ 178,693 31
每股盈餘(附註十九)
9710 基 本 $ 0.32 $ 0.64
9810 稀 釋 $ 0.32 $ 0.6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本公積 保留 盈餘 其他 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不適用於持有義務基於公允損益措置之金融資產 不適用於持有義務基於公允損益措置之金融資產 不適用於持有義務基於公允損益措置之金融資產 不適用於持有義務基於公允損益措置之金融資產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2,215,285 $ 227,216 $ 451,653 $ 639,147 $ 75,387 ($ 10,418) ($ 613,464) $ 2,984,806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7,291 - ( 7,291 ) -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 - - ( 15,264 ) 15,264 - - -
B5 普通股現金銓利 - - - - ( 66,459 ) - - ( 66,459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232 - - - - - 232
D1 113年度淨利 - - - - 142,647 - - 142,647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943 34,366 ( 263 ) 36,046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44,590 34,366 ( 263 ) 178,693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5 - ( 5 )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215,285 227,448 458,944 623,883 161,496 23,948 ( 613,732 ) 3,097,272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4,459 - ( 14,459 ) - -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84,468 ) 84,468 - - -
B5 普通股現金銓利 - - - - ( 132,917 ) - - ( 132,917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42 - - - - - 42
C17 行使歸入權 - 27 - - - - - 27
M3 處分子公司 - - - - - ( 1,098 ) - ( 1,098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70,983 - - 70,983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608 ( 28,001 ) 43,003 15,610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71,591 ( 28,001 ) 43,003 86,593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15,510 - ( 15,510 )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215,285 $ 227,517 $ 473,403 $ 539,415 $ 185,689 ($ 5,151) ($ 586,239) $ 3,049,919

董事長:卓世坤

2

經理人:李百祥

-26-

會計主管:高安民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庫

民國114年及115年度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89,301 $ 174,29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44,147) ( 71,958)
A2370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17,200) ( 18,000)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6,538 ( 74)
A20100 折舊費用 5,897 5,958
A21200 利息收入 ( 4,885) ( 8,821)
A29900 備料損失(迴轉利益) 4,000 ( 8,300)
A21300 股利收入 ( 2,170) ( 5,931)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1,208) ( 1,515)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 1,098) -
A20200 攤銷費用 796 2,600
A20900 利息費用 4 116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 32,963) ( 23,050)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21,366 69,562
A31200 存 貨 27,549 29,479
A31230 預付款項 ( 394) ( 14)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85 48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 1,145) ( 446)
A32125 合約負債 6,042 176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 ( 3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3,794) 3,87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4 ( 9,90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52,608 138,05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109 8,728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170 5,93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8,933) ( 9,497)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0,954 143,21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12,000) $ -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87,000 -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5,925 11,877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241) ( 1,932)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489) ( 165)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390 ( 491)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76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11,339) 9,28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32,917) ( 66,459)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93) ( 92)
C09900 行使歸入權 27 -
C05600 支付之利息 ( 3) ( 115)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 60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2,986) ( 66,606)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 223,371) 85,902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42,258 456,35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18,887 $ 542,25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世坤
經理人: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附件四】

114年度董事酬金資訊

一、本公司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第25條之規定,得按不超過當年度獲利 1%額度內,做為當年度董事之酬勞,並依本公司「董事薪酬支給辦法」考量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與貢獻價值給予之權重,以及董事會績效評估分數及評等為依據進行分派,績效評估結果若屬良好則不予額外調整。獨立董事因籌組功能性委員會擔任委員職務以強化監督功能,故酬金略高於非獨立董事。另本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董事因依法執行職務致被股東或其他關係人控訴之風險。

二、114年度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註1)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註2)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董事長 卓世坤 - - - - 126 126 600 1,200 726 1.02% 1,326 1.87% 4,936 12,661 - - - - - - 5,662 7.98% 13,987 19.70%
董事 魏永發 - - - - 84 84 600 1,219 684 0.96% 1,303 1.84% - - - - - - - - 684 0.96% 1,303 1.84%
董事 胡漢良 - - - - 84 84 600 600 684 0.96% 684 0.96% - - - - - - - - 684 0.96% 684 0.96%
董事 金安泰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卓宜蓁(註3) - - - - 84 84 600 600 684 0.96% 684 0.96% - - - - - - - - 684 0.96% 684 0.96%
董事 劉增炳(註4) - - - - 49 49 337 337 386 0.54% 386 0.54% - - - - - - - - 386 0.54% 386 0.54%
獨立董事 許鴻祖 - - - - 168 168 600 600 768 1.08% 768 1.08% - - - - - - - - 768 1.08% 768 1.08%
獨立董事 蘇琬婷 - - - - 168 168 600 600 768 1.08% 768 1.08% - - - - - - - - 768 1.08% 768 1.08%
獨立董事 彭方(註4) - - - - 98 98 337 337 435 0.61% 435 0.61% - - - - - - - - 435 0.61% 435 0.61%
獨立董事 蔡安地(註5) - - - - 59 59 265 265 324 0.46% 324 0.46% - - - - - - - - 324 0.46% 324 0.46%

註1: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按其個別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酌予分配。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按前次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
註3:法人董事金安泰投資有限公司於114年6月9日指派卓宜蓁女士擔任本公司代表人。
註4:該董事於114年6月9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時新任,運列示其任職期間之酬金資訊。
註5:該董事於114年6月9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時解任,運列示其任職期間之酬金資訊。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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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 98,586,915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608,000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99,194,915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 15,510,584
本期淨利 70,983,33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8,710,192)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607,416)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75,371,223
盈餘配發股東現金股利(註) (66,458,549)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08,912,674

註:優先分派當年度之可分配盈餘。

董事長:卓世坤
總經理:李百祥
會計主管:高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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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6.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7.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8.F113020 電器批發業
9.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0.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113110 電池批發業
1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3.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4.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

第二條之二 本公司對其他事業之投資不受公司法有關投資總額之限制,惟有關長期股權之投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行之。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並得視業務需要於國內外適當地點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股份

第四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玖億元,分為參億玖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視業務需要得發行大面額股票。前項資本額中新台幣貳億伍仟萬元可供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之數額,得分次發行。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第五條 本公司股票概以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但發行免印製股票之股份時,前述規定不適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六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依法停止之。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辦理股票轉讓、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除法令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公布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31-


第三章 股東會

第 八 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並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第 九 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九條之一 本公司如擬將買回之本公司股份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時,應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始得辦理,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一、所定轉讓價格、折價比率、計算依據及合理性。
二、轉讓股數、目的及合理性。
三、認股員工之資格條件及得認購之股數。
四、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一)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二)說明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對公司造成之財務負擔。

第九條之二 本公司如擬以低於發行日當日收盤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時,應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始得辦理,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一、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及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須買回之股數。
二、認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三、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四、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必要理由。
五、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一)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二)以已發行股份為履約方式者,應說明對公司造成之財務負擔。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一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二條 股東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一人出席,惟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部分不予計算。

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如有重覆時以先送達者為有效,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載明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由主席簽名或蓋章,議事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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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以公告方式為之,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八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四章 董事及經理人

第十四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人至十一人,獨立董事至少三人,董事人數授權由董事會議定,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本公司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第十四條之一 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十四條之二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依法行使董事職權,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並得以同一方式互選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六條 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每屆新當選之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最多之董事於改選後十五日內召開外,其後之董事會應由董事長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會議日期、地點及議程,於開會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舉行之。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E-mail)等方式通知各董事。

第十七條 董事會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准用本章程第十條規定代理方式行之。

第十八條 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九條 董事得以書面授權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並得對提出於會議之所有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但每一董事僅以代理其他董事一人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條 董事會組織職權如下:

一、營業計劃之擬定。
二、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擬議。
三、資本增減之擬定。
四、修正公司章程之擬議。
五、重要契約之審定。
六、總經理、副總經理暨同等職級等以上職員之任免。
七、分公司之設置及裁撤。
八、預算之核可及決算之編造。
九、逾董事會授權額度之不動產買賣及投資其他事業之決定。
十、依主管機關法令及公司內部辦法授權事項之決定。

第二十一條 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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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之各項經理人,經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任免之。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承董事會之命依章程處理本公司一切業務,暨任免不屬於本章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之職員。

第五章 決算及盈餘分配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辦理決算,年度決算後依法造具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 至 15% 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之半數以上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董事酬勞不高於 1%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第二十五條之一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公司前三季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分派盈餘而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辦理;發放現金者,應經董事會決議。

第二十五條之二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累積虧損後,應提列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依前條及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提股東會報告。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公司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二種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餘以股票股利發放,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含),得不予發放,全數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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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五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八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四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七月十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七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七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四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九日。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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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卓世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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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行之。

二、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六、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及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除有公司法第一八二條之一第二項之情事外,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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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五、議案表決或選舉議案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議案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十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十八、股東提出之議案或原議案之修正或替代案,應有股東一人以上附議,議程之變更,散會之動議亦然。

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一、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施行,修改時亦同。

二十二、本規則訂立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七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四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十三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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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董事持股資料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12,000,000股。

二、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董事持有股數如下:

單位:股

職稱 姓名 股數
董事長 卓世坤 5,877,815
董事 魏永發 160,061
董事 胡漢良 0
董事 金安泰投資有限公司 6,094,955
董事 劉增炳 0
獨立董事 許鴻租 0
獨立董事 蘇琬婷 0
獨立董事 彭方 0
全體董事合計 12,132,831

三、董事解任之情事:董事劉增炳因個人事務繁忙,已於115年4月30日提交辭任書,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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