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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NET NETWORK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an 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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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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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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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201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4,000万元闲 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0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以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此次继续以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 投资。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6个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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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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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志扬:
谢 衡:
黄 杰:
2012 年 0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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