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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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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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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精勤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问题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对金正大生态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1 〕第 438 号)(以下简称 “ 关 注函 ” )中的相关要求,北京精勤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 事务所 ” )对关注函相 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 1 :《以资产抵债涉及的存货所有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诺贝丰存 货中,有 39,949.35 万元存货系 20216 月外购取得,截至报告出具日暂未取得 发票。

3 )说明存货未取得发票的具体原因、存货的存放情况,核实说明存货是 否真实存在。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回复: 事务所接受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公 司”)委托,审核了金正大公司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间发生的其关联方公司 “ ” - 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贝丰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 偿情况。

针对诺贝丰公司用于对金正大公司抵偿债务的 3.99 亿元存货,事务所主要履 行了如下的审核程序:

获取诺贝丰公司、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富朗(中国) ” ) 就 3.99 亿元抵债存货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货物清单、物资转运单、采购入库单, 核查诺贝丰公司、金正大公司就抵债存货进行的相关账务处理手序,对抵债存货 实施全面盘点,检查抵债存货对外销售情况,形成盘点结果汇总表,除小部分存 货在抵债后已经销售出库外,事务所未发现该抵债存货存在明显的账实不符情况。

此外,事务所取得了诺贝丰公司、富朗(中国)分别出具的《关于用于抵债 的实物资产的声明》,根据该声明,因为诺贝丰公司尚未实际支付抵债货物的货

款,所以富朗(中国)尚未就以上抵债货物向诺贝丰公司开具发票,富朗(中国) 完全同意该批货物用以抵偿诺贝丰公司占用金正大公司款项。诺贝丰公司与富朗 (中国)在声明中均承诺该批货物后续如存在所有权纠纷与金正大公司无关,不 会对以资抵债事项造成任何影响。

金正大公司、诺贝丰公司已经就抵债存货完成交接手续。

综上,我们认为,抵债存货是真实存在的。

北京精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