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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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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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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 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五项 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9日披露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99%的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公 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 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 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
-
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
-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
-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
-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 ||
| 提案 | ||
| 1.00 |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6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回避表决。
5、议案1、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
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12月2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 记地点为准)。
-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669
-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 ” “ ”
-
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持股数: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 ” “ ” “ ” 投票人只能表明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 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勾的 | |||||
| 序号 | 表决事项 | ||||
| 栏目可以投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 |||||
| 1.00 | √ | ||||
| 易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