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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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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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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8月21日 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2015-041号公告《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号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2015年8月22日发布的2015-052号公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16 年6 月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0065 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 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 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6 年7 月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至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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