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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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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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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投资建设成都康达电子西南产业基地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 案

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成都 康达电子西南产业基地项目” 并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 营目标的需求。因此同意签署该协议并设立项目公司。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主 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公司为必控科技提供担保,必控科技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 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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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远立 周华 江波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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