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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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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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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林中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 要求,在2016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公司2016年8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就职,现将2016年度本人就职后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6年8月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 人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除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其他未发生过缺席现象,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上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前景,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2016年8月5日,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2016年8月19日,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16年12月23日,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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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6年度自本人就职以来,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开期间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现场了解,对公司研究所建设情况、核心竞争力、研发生产情况进行调查, 从技术专业层面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公司拟审议重大事项前,先期了解重 大事项基本情况,请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核查,并对审议履行程序进行监管, 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一直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持续、规范的进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6年12月份,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 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 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 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在公司 2016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三)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16年8月至12月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 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仔细听取 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 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的进度等情况的 介绍和汇报,审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对有关事项做出 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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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四)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共 一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召集并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 对拟提名副总经理於亚丰进行审查的议案》、《关于对拟提名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沈一涛进行审查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6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五)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六)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市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贵阳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 培训,并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其他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 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年,本人在加强自身学习 的基础上,将继续本着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 林中祥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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